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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活动具有实体专业性和程序封闭性,然而这并不能推演成为司法保持沉默的依据。在法治意识日益彰显的信息社会,较之以往,社会以前所未有的热情更为关注司法动态,防范舆情风险,维护司法权威,是现阶段政法机关面临的重要任务。当前,我国处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的关键时期,社会转型中累积的矛盾日益凸显,公共安全面临新的严峻挑战,政法机关各项工作包括社会沟通能力建设必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在指向政法机关的诸多风险中,网络舆情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这些风险直接或间接地指向司法办案中的岗位责任和司法人员运用权力的行为,涉及司法体制机制、司法公信力、新一轮司法改革等层面。对舆情风险的应对结果,会直接关系到政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形象和权威,也会间接影响到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和地区稳定。因此,从容易引发网络舆情的环节入手,加强对舆情风险的研判与应对,开展科学的网络舆情应对、引导与处置长效机制,在舆论与司法之间增加透明度,是新时期政法机关必须直面与正视的一个现实而紧迫的课题。面对风险,有必要以文献研究的方式,对政法机关当前舆情监测和风险的指向进行梳理与总结,挖掘舆情背后的利益诉求,归纳风险源点,并通过政法机关舆情应对的现状分析。从总体上说,舆情风险直接指向社会稳定,而政法机关的应对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应对滞后于舆情迅猛发展的现状。舆情风险的防控,从政法机关对舆情风险的认知到防控方案、应对力量、保障体系各个层面,都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政法机关应把舆情管理上升到风险防控和维护稳定的层面,融入政法机关整体工作中,面向全体干警系统实施。各级政法机关应当顺应信息化时代潮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舆情展开应对,根据四级二审制的不同层面,积极构建舆情风险应对的整体联动机制,并且要解决好观念认识不到位、管理制度缺乏、应对方式粗暴等问题,同时要注重借鉴海外成功经验,进行本土的理论探索与实践创新,推动风险防控从被动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