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作品类型立法模式的解释路径研究

来源 :华中科技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buxiaomi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著作权法关于作品类型条款转变成开放式列举后,解决了非典型作品获得著作权保护没有法律依据之困境,保持了著作权法的前瞻性,但开放式列举并非完美。从理论层面看,在知识产权的根本性理论不断受到质疑的背景下,开放式列举似乎不合时宜,开放式列举规避了著作权法定主义的立法原意,不符合“公有领域为原则,著作权为例外”的价值理念,挑战了法律的稳定性和确定性。从实践层面看,适用开放式列举的兜底条款易发生向一般条款逃逸的现象,进而易陷入著作权权利内容和权利归属不明确的困境。本文通过梳理域外对作品类型同样采用开放式列举立法模式的典型国家关于非典型作品保护的相关案例,发现对版权保护持开放态度的美国虽在立法上保持了版权法的开放性,但在司法实践中版权局和法院对非典型作品依旧秉持保守且谨慎的态度,更愿意揣摩立法时对作品类型的考量,经常运用“不在法律所列举的作品类型”为理由拒绝为其提供保护。最后,本文在分析域外对于作品类型立法上开放态度与司法中保守态度之间矛盾的基础上,为我国在理解和适用“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这一兜底条款提供一些考量因素。首先要综合整个著作权法体系和理论考虑作品资格问题;其次对兜底条款应当保持从严解释的态度,区分需要著作权保护的领域和无需著作权保护的领域,已列举的典型作品共有的特征,剔除不受保护的元素等等。
其他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正式明文确立了以持续性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的解除规则,为继续性合同的体系规范开出了一个接口。继续性合同具有时间影响给付内容和范围的特征,同时具有较强的信赖关系。继续性合同的特征对合同解除也有着一定的影响。而《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解除的效果条款围绕一时性合同而建立,该条规范能否包容继续性合同的解除的特殊效力,有待考察。在司法实践中,继续性合同存在的解除效
学位
在网络信息与电子技术蓬勃发展的今天,侵害公民个人信息事件不断发生。面对目前公民个人信息被侵犯的严重现状,我国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整体正在完善之中,进步意义显而易见。但随着新技术、新模式,大规模搜集并非法使用个人信息、滥用“大数据杀成熟”等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已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给社会和谐与稳定造成严重影响。信息处理的普遍性、无序性与制度构建滞后性、司法救济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涉
学位
彝族有丰富的美术实践,却没有统一指称美术的专有名词和系统的美术理论,这为研究彝族美术带来一些问题。学者提出了“毕摩画”“彝画”等汉语名称,这与“荷佐”“那史”“影补”等能够指代彝族部分美术的彝语称谓不同,但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彝族美术作品研究的重点主要是毕摩画,当代彝画还未形成流派,研究也很少,在研究中存在对具体作品研究不深、理论对话不充分等问题,在今后的研究中还要深入挖掘彝族古
期刊
合成生物学被认为是最具颠覆性的技术之一,具有极其广阔的应用前景,各界也因此对其发展抱有极大期望。合成生物学诞生于第三次科技革命之后,其发展与生物技术、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等技术的发展有密切联系。学科之间的交叉会聚式发展改变着合成生物学的科学研究范式,也在思维上、视野上、方法上为合成生物学提供了新的方案。合成生物发明领域的技术效果具有不可预期性,使得发明人在专利申请时无法一次性揭露发明隐藏的全部知识
学位
本文讨论了个人信息保护在刑法层面的问题。针对保护主体范围、入罪行为方式、个人信息认定和空白罪状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给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
期刊
亲子关系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事关父母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是维系家庭的重要纽带,亦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一环。社会思潮和道德观念不断变化,科学技术不断更新迭代,采用人工辅助方式孕育子女的现象与日俱增,确认父母子女关系愈发困难。法律没有及时回应这一问题,亲子关系立法长期缺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亲子关系诉讼,是我国亲子关系确认的一大立法进步,但还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还有很多遗漏之处,构建完
学位
目前学者们对于补充责任的观点更趋向一致,承认了补充责任的独立价值,接受了安全保障责任人承担补充责任之后享有追偿权。但是目前为止,补充责任的概念依旧不清晰。在法学理论上,补充责任的类型也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上对于补充责任的适用也比较混乱。由于以《民法典》第1198条第2款为代表的补充责任,立法者并未考虑直接侵权人、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主观状态,因此在适用补充责任之时要作限缩解释。补充责任最大的特点在于其有
学位
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居高不下,除此之外,法律规定滞后、地方裁判指导意见不一致、法官认知差异等因素还导致劳动争议案件中类案不同判的现象频出。尽管劳动法带有公法色彩,但公权力通常并不直接介入个体劳动关系,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在一般情况下仍为劳资双方。劳资双方在两造平等的劳动争议诉讼中进行请求权与抗辩权的相互博弈,这使得劳动争议的裁判思路可借鉴请求权基础思维方法,即从判断当事人请求权的成立与否中做出裁判结果。请
学位
有关正当防卫制度,我国通说认为,不法侵害紧迫性是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之一。但《刑法》第20条并未规定紧迫性,理论学说对紧迫性的功能定位以及判断标准争议较大尚未形成较为统一的使用规则,这也导致紧迫性在实践中被任意使用。因此笔者认为,对紧迫性要件重新展开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对防卫紧迫性条件的研究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论证。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紧迫性在正当防卫判断中的实践应用。这部分通过对相关案例的归纳
学位
随着电子商务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角色从传统的“中立者”转变为营利者和控制者,为规制电子商务经济的市场秩序,《电子商务法》首次规定了电商平台在普通商品和服务领域的义务和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特殊领域的审核义务与安全保障义务,但是由于第2款“相应的责任”的模糊表述,无法从法律规定和语义解释中确定平台经营者的具体责任形态,导致司法适用上的不一。为了法律的确定性和稳定性,需要对其进行明晰。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