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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翻译领域复译是一种普遍现象,许多出色的文学作品都曾被复译过多次。《爱玛》,作为简·奥斯汀最成熟最出色的作品,曾被许多不同的作家多次复译。复译研究是翻译研究的一个重要分支,吸引了众多翻译研究学者的注意。近年来,翻译研究者侧重于研究不同译者对于同一作品的复译。这样一来,译者主体性如何影响译者行为也就成为了一大研究问题。 本文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作者建立了一个由四个《爱玛》的中文译本组成的小型语料库,运用语料库软件收集数据作为论文的数据支撑。同时,作者还将译者主体性的相关理论作为不同译本比较研究的理论支撑。本文中的四个译本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不同译者对同一译本的复译,如刘重徳1982年的译本以及贾文渊2003年的译本。而另一类则是同一译者在不同时期对同一译本的复译,如张经浩1984年及1998年的译本。 本文通过研究同一译者的复译以及不同译者的复译,从而为译者主体性影响译者行为这一结论提供有力依据。通过比较这些译本,两种不同复译类型中的译者主体性的发挥差异性及其原因也将被进一步探讨。刘重徳将他提出的翻译三原则(“信”,“达”,“切”)用到了他自己的翻译作品中。通过发挥主体性刘重徳保持了原文的结构和想表达的含义。同时,刘的译作中所使用的词汇也体现了时代的特色。与刘重徳相似,贾文渊也尽可能地保持了原文的结构。在他的翻译作品中他更多得关注了作品的“准确性”。与这两位译者不同,张经浩将“可接受”作为其翻译的标准。他更倾向于在他的译作中使用具有中国特色的谚语。在翻译过程中充满创造性不被翻译理论所约束。他致力于在第二版译作中减少翻译腔,修改在第一版中出现的不合适的词语或表达。在本文的最后,本文尝试得出以下结论:复译行为作为一种译者行为,它与译者本身息息相关。译者不仅是一个纯粹的语言个体,同时也是一个普通的社会个体。译者主体性的发挥同时被译者的语言属性和社会属性制约。同时,译者的语言属性又被译者的社会属性所制约。因此,译者主体性的发挥可以被看做是译者行为社会化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