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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技术进步以及网络渗透率的提高,促进了中国“互联网+”相关产业的新发展。其中,“互联网+文化产业”已成为经济增长热点。该趋势得益于我国拥有较高的网民普及率以及全世界最大的移动端使用消费群体。互联网的普及改善了我国产业结构,其将传统线下消费方式转移为线上消费,不仅提升了消费便捷性,也增加了生产者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机会。2020年,新冠疫情严重影响了全球经济发展,并重创了经济生产、交换和消费。但疫情期间线上文娱产业的兴起部分缓和了经济下滑的趋势。线上消费模式不仅可以促进新兴文化产业的发展,而且也增加了游戏产业发展的机会。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作为游戏产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和发展的底层基础,将成为数字文娱发展的重要促进力量。尽管在产业政策支持下中国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游戏产业市场结构的不均衡以及政府政策的部分失灵仍然是制约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存续质量的主要因素。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移动互联网红利逐渐消失。网络消费已由流量的竞争转向对存量的竞争,而网络游戏在存量方面的竞争对象主要有网络教育和网络医疗,随着人们对教育和医疗重视程度提升,网络游戏在存量竞争方面的优势并不明显。特别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来临,新的消费力量减小,可导入网络游戏流量与存量也相对减小。二是我国游戏产业发展的不均衡性。比如区域发展的不均衡,我国互联网游戏产业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福州等东南沿海城市,且不同城市的游戏产业也存在明显的差异。随着文化消费精品意识的崛起,国家对游戏版号实施的收紧政策也加剧了游戏企业之间发展的不均衡。三是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的融资限制。这种融资限制既与移动互联网红利消失、游戏产业发展不均衡的外部环境有关,也与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的信用能力识别有关。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因知识密集和资本密集的技术经济特征,相应地缺乏实物性抵押资产。因而,外部投资者对于这类企业通常持谨慎态度。总之,从宏观环境到微观主体,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的存续与融资约束和信用评价高度相关。针对中国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信用实现路径,本文从下几个部分展开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第一部分在对相关理论和文献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信用分析的理论框架。该理论框架包括信用信息、信用甄别、信用实现和信用分享的界定和相互关系的解读。信用甄别机制是该框架的核心内容,信用甄别机制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融资需求方信号传递机制,另一方面是信贷供给方信息甄别机制。处于信息优势的融资需求方不可能将不可观察的信息主动传递给信息劣势的贷款供给方,因而贷款供给方需主动建立信用的甄别机制。在信贷供给方信用甄别机制中,本文假设企业的抵押品以包括版权、商标、客户流量等在内的无形资产为主要形式,同时假设信用信息或者信息价值是信息的单调增函数,并运用博弈树、期望效用函数等方法考察融资需求方与信贷供给方在信贷供给方风险中性、信贷利率市场化、政府规制利率水平以及信贷供给方信用风险厌恶下的混同均衡和分离均衡状态。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信用实现的现状。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构成部分,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存在的信用实现路径包括政府资本引导示范产业基金融资、内外部信贷不足促生互联网融资、化解文创融资风险的保险与担保,并结合应急性信贷配置,比较分析了我国政府信用的缺失。然后,以具体的联众网络游戏企业作为典型案例进行研究,探索其由小规模企业成长为大型规模企业的信用实现方式。最后,归纳了我国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的信用制度环境及信用制度的变化。第三部分通过动态博弈理论深化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信用实现路径的研究。为实现信贷需求与供给均衡及收益最大化,提出基于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无形资产信用信息构建的信用分享模式。该模式不仅共享信用,而且分享信用共享后的收益溢价。通过对融资需求方与信贷供给方之间的博弈进行情景仿真模拟,提出在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与信贷供给方之间构建信用分享的必要性以及完善政府规制的必要性。第四部分采用统计分析与实证研究结合的方法,对国内外不同资本市场板块中国互联网游戏企业的财务指标与无形资产等非财务指标进行比较研究。重点关注了新三板与国内主要板块互联网游戏企业,新三板以中小游戏企业为主,国内主要板块以大型互联网游戏企业为主。选取新三板140家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的2013年至2019年样本数据,并将其按照在市、退市、ST及非ST分为信用风险企业与非信用风险企业,构建6个一级财务指标与29个二级财务指标的量表,并关注反映企业内在价值信息无形资产指标和企业治理信息指标。为得出新三板退市及ST的信用风险概率,通过对初始变量的T检验以及Lasso-logistic信用风险评价建模筛选出关键的解释变量,并经信用风险概率计算公式测算。同时,也研究了商标、作品著作权、软件著作权、资质和专利等典型无形资产与企业经营风险的关联性,并比较了国内主要板块大型互联网游戏企业与新三板中小游戏企业相关无形资产指标的差异性。鉴于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融资活动与政府行为高度相关,所以联系政府规制措施中直接的政府补助与间接的地方政府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比较研究了政府规制对不同风险类型企业的研发投入影响。第五部分为对国外信用制度环境分析和启示。信用实现的路径依赖于信用制度环境,其涉及政府信用、市场信用以及税收政策等。比如美国预付部分版税的发行制度、日本人才市场优胜劣汰的筛选机制以及法国的游戏产业政策。然后,比较分析了印度与韩国的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信用制度环境。并在选择印度与韩国的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信用实现作为典型的案例研究之后,提出了完善我国现有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信用实现路径及其信用制度建设。本文的研究结论可归纳为:第一、信用分享已在游戏行业内有所实践。例如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以团队的无形资产获取行业内信用支持,并产生共同投入、共享收入的模式。但目前政府规制措施多以政府补贴为主,实践表明该类补贴对于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更多是“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同时,政府对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惩罚性的规制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该类企业的创新动力。此外,信用分享还存在对融资需求方信号传递、信贷供给方主动式甄别与信用分享博弈演化的分析与判断。信用甄别与信用分享博弈演化也将改变信息信号传递方式,比如改变对传统企业财务指标信号传递的依赖,创新性地使用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指标作为信用甄别与信用分享的基础信息。第二、我国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发展的信用实现路径主要有政府资本引导示范产业基金融资模式、内外部信贷不足促生互联网融资模式、化解文创融资风险的保险与担保融资模式。针对这些融资模式仍然存在的缺陷,提出了基于信用分享的多种融资模式:即协议保证收入分享内容流量资源模式、产品差异化定位实现跨越式发展模式、“大型研发商+中小游戏企业”资源共享模式、“大型企业+中小型游戏企业”信用分享模式、以政府信用支持企业经营与融资创新模式以及公司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模式。第三、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信用实现问题不仅是其技术经济特征决定的信用风险问题,而且是信用制度环境问题。其中,影响信用制度环境的重要因素为政府行为。政府行为既包括对企业的约束,如游戏版号限制,也包括对企业的扶持,如政府补助与税收优惠。但是,目前这两类政策与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的期望并不匹配。需重新认识政府规制对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可持续经营的影响。第四、新的信用环境需要新的信用解决方式。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所处的特殊产业环境使得该类企业具备构建大数据信用共享平台建设的条件,比如大数据技术、互联网技术等促进了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信息的透明化,为外部投资者提供了有效甄别的信息。因而,大数据信用共享平台将改善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信用实现的路径。第五、实证研究结果表明:(1)通过构建无形资产评价指数测度出在市、退市及ST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无形资产信用信息差异性较小,表明新三板的退市及ST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仍存在信用能力,其中部分企业因寻找更好的融资途径而主动退市可以部分解释这一发现。综合使用无形资产指标与财务指标作为甄别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信用能力的有效信用信息,经信用风险公式测度显示新三板的信用风险普遍较高,且在市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比ST及退市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的信用能力高,与实际新三板在市、ST与退市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状态一致。所以,应将无形资产指标作为信用信息甄别的主要内容。(2)商标、作品著作权、软件著作权、资质和专利等无形资产显著地影响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的流动负债、经营性现金流入和营业收入等主要财务指标。因而,信贷供给方应将无形资产作为该甄别融资需求方有价值的信用信息。(3)对比研究国内外上市游戏板块企业的信用风险发现,美股信用风险大于新三板信用风险,而新三板信用风险大于国内主要板块信用风险。有关互联网游戏企业的无形资产指标与主要财务指标对比分析发现,无形资产指标对大型互联网游戏企业的主要财务指标不显著。(4)政府补助与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对在市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无效,对ST及退市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相对有效,反映了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存在短期投机性。同时发现,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的人力资本显著增加了企业的信用能力。因而,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应加强自身团队建设与品牌建设。鉴于以上主要发现与研究结论,本文就解决互联网中小游戏企业提出以下几个建议:一是加强政府扶持政策的精准性。因地制宜地制定促进“互联网+”新兴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并加强游戏市场信用制度的配套设施建设。二是优化市场引导政策的决策过程和实施方式。强调投资决策的流程化结合实施的公司化,并对出资结构实施股权分配。三是完善资本市场信用制度。建立完善的资本市场上市和退市制度以及信息披露机制。四是构建大数据信用共享平台改善信用实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