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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伤损害?应该怎样进行工伤损害救济?这两个问题是本文的核心。工伤损害包括在工作中的人身损害和职业病。工伤损害救济是指劳动者在工作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而造成的伤、残、死亡或职业性疾病。工伤损害是随着工业革命以来机器大生产的广泛采用而逐渐出现的。工伤损害是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致,也必须从社会经济层面寻求救济。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安全保障制度之不足,我国工伤损害事故在近几年内剧增,已经对劳资关系、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本文回顾了工伤损害救济法律制度的历史演变过程:工伤损害救济制度由近代侵权法救济发展到现代以工伤保险为主、其他救济机制为辅的综合救济体系,反映了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加强。探讨了民事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在工伤损害救济中的适用关系,并指出工伤损害法律救济制度应建立在平衡劳动者、用人单位、国家社会利益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工伤损害救济模式的选择应建立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为主旨、平衡社会利益的出发点上,以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为目标。本文还对我国雇佣人员在工伤损害救济体系中的地位做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