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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行政执法中的弊端也日益显著的暴露出来。城管执法从实施之初到现在一直以来是饱受诟病,人们不禁“谈城管色变”,城管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和困境由开始的“城管打人”逐渐出现了“城管被打”的现象。有人说“城管被打”是法治上的进步,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的在捍卫自己的权利,其实深入反思则事不其然。不管“打人”还是“被打”都反映着一种暴力倾向,说明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执法模式和执法方法仍然需要改进。我认为只要有“打”字在便称不上进步。本文旨在研究城管执法中的问题,从而提出相应的对策。城管执法过程中产生的暴力执法现象只是问题的冰山一角,造成城管执法弊端百出的原因也是极其复杂难以梳理的。城管执法的权力最初来源于行政处罚法中的“相对集中处罚权”的设立,其本质在于更进一步高效率的进行日常的行政执法行为,为解决各部门职责交叉乱罚、互相推诿的现象。它的出发点是为人民造福祉,但经过这么多年来的实施中,一直问题不断。城管执法问题从以往的“暴力执法”转而到现在的“围观执法”都在反映着执法方式的问题。本文重在从原因出发,探讨和挖掘城管执法问题的对策。提出从完善立法,到完善城管执法方式,再到改进城管执法人员素质的同时也专门对城管执法主要对象——小商贩如何管理进行分析,志在为改善城管尴尬地位进言献策。本文主要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简单的分析,结合现有的研究现状来进一步揭示城管执法中出现问题的原因。同时结合国外相关领域的理论经验来解决我国城管执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