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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多数企业已步入多元化发展阶段,规模的扩大也催促着企业的融资需求增加。与此同时,经济下行压力导致融资环境逐渐紧缩,企业的融资渠道也逐渐减少,近几年违约负面事件明显增多,主要表现为企业融资端受限,债务滚动不畅。伴随着我国证券市场体系的逐渐成熟和完善,拥有融资成本低、时间快、灵活性好等特点的股权质押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它能将静态的股权转换成流动资金,可以有效缓解企业或个人资金缺乏的问题,成为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一种新的、理想的融资渠道。众所周知,目前企业融资普遍较难,为了获取充分的现金流,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的现象也越来越常见。与此同时,随着控股股东质押比例的不断上升,导致的控制权转移风险也逐渐显现。由于控股股东拥有着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一旦发生控制权的非正常转移,便会对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带来负面影响,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因此,研究如何缓解股权质押带来的风险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学术界对于股权质押的研究相对较少,大部分学者在研究股权质押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时,都是从股权质押加剧两权分离度、加大控股股东掏空动机这两个角度去影响公司业绩水平。本文将从控制权转移风险和代理问题的角度出发,以发生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结合公司治理机制,以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为核心展开讨论。在此基础上,为了丰富和完善公司治理对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与公司业绩关系的理论研究,本文特别引入外部治理机制—机构投资者和政府干预。基于以上考虑,本文选择在2014-2016年控股股东发生股权质押行为的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探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公司业绩的关系,并且从股权性质、股权集中度、机构投资者以及政府干预五个方面,来研究公司治理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公司业绩关系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1)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与公司业绩呈显著负相关关系;(2)相较于国有控股企业,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对公司业绩的负面影响在非国有企业中表现的更为显著;(3)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对公司业绩的负面影响在股权集中度较低时表现不明显;(4)机构投资者持股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与公司业绩关系不具有负向调节作用,与假设3相悖。原因可能是:一是我国上市公司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较低,对公司管理层的制衡效果有限;二是国内证券市场中长期稳定型机构投资者比较缺乏,而短期的、交易型机构投资者主要集中在信息收集和短期交易利润上,不关注公司的治理情况;(5)政府干预程度能够抑制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最后,根据实证结果分析,从完善股权质押融资方案、政府引导民营企业融资以及培养长期稳定型机构投资者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进行管控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