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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科幻小说之父,阿西莫夫著作颇多,其作品既有科学性也具人文性。在其作品中,作者总是不遗余力地表现出科技对人类发展的威胁和问题重重的乌托邦世界。目前已有的阿氏作品的研究虽角度多样,但大多集中在其“基地系列”。随着人工智能的日新月异,人机伦理问题成为学界的关注热点。阿氏的机器人系列作品创作于1950到1980年期间,据卞毓麟《阿西莫夫在中国》统计,该系列作品主要包括《钢穴》(1954)、《裸日》(1957)、《曙光中的机器人》(1983)、《机器人与帝国》(1985)和《我,机器人》(1982)。关于人机伦理的构建,阿氏提出了“机器人三定律”及其后的“第零定律”。阿氏作品受技术主义强调实效的理念影响颇深。随着心理学的兴起,在弗洛伊德的影响下,阿氏也在作品中着力分析了人的非理性。加之阿氏时期见证了新浪潮运动和网络朋克的兴起,存在主义和解构主义方兴未艾,这些都使阿氏对社会陋象更为愤慨,对人类命运的思考更为深邃。也是在这一时期,他新增了“第零定律”:机器人应当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先。上述因素对阿氏的创作都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在阅读阿氏作品时,发现其观点与穆勒提出的功利主义的理念不谋而合。首先,穆勒在巨著《功利主义》中倡导衡量幸福的最高原则是实现幸福的最大化即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其次,穆勒将自由理论和功利主义结合,提出判断是非的准则,除社会规约、学校教育和宗教信仰的影响之外,人可以根据自已的主观意愿做出不同选择,强调了自由意志的合理性。最后,他结合正义论与功利主义提出了正义即平等的观点。该论文主要运用聂珍钊教授提出的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研究方法,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探究阿氏作品中的人机伦理关系。该理论主要强调文学和文学批评的社会责任,突出文学的教化作用,主张在历史的伦理环境下分析故事的伦理影响因素。运用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目的在于解释或评价文学作品中人物做出的伦理选择以及对当今的启示或警示作用。迄今为止,该理论用于机器人伦理领域研究尚少。鉴于文学伦理学批评主张回到历史的伦理环境,而在不可预测的未来之境该理论尚无运用,本论文的创新之处就在于将此理论大胆延伸至未来语境和科幻领域。同时,为了调和该理论问题,本论文的伦理环境置于阿氏的创作时代,并以当时社会对待未来科技发展的态度为背景进行讨论。本文主要探讨文学伦理学批评中的“伦理禁忌”,“伦理选择”,“伦理两难”,“伦理价值”以及“斯芬克斯因子”等概念,并与具体的文本分析相结合,旨在更好地论证人机伦理的相关问题。论文的引言部分简述了阿氏的生活经历与创作背景以及穆勒相关的功利主义观点,并着重介绍了穆勒功利主义的三个要点即“平等和正义是实现幸福的前提”、“实现幸福的道德判断应遵循内心感受和自由意志”、“功利主义的目的在于实现幸福最大化”。在之后章节围绕这些原则逐一展开论述和文本佐证。除此之外,该章还简介了科幻小说和伦理的相关概念,回顾了海内外有关阿西莫夫的作品研究现状,最后指出该论文的研究意义。在论文的第一章“颠覆人机伦理禁忌的文本表征”中,由功利主义“平等和正义是实现幸福的前提”观点展开讨论,结合聂提出的“伦理禁忌”概念,总结在阿西莫夫作品中体现的人机伦理颠覆性现象即机器人从失语到话语权的获得;从被凝视的客体到凝视的主体;从被监视的对象到人类的利益合作者。第二章“颠覆人机伦理禁忌的逻辑基础分析”指出,虽然阿氏作品呼应了穆勒“实现幸福的道德判断应遵循内心感受和自由意志”的观点,但“机器人三定律”的主要逻辑错误在于肯定机器人具有自由意志的同时却剥夺了他做出道德判断的自由。该错误主要从人类语言与机器语言的差异性、该定律的自相矛盾性、和人机面临伦理选择(聂)时的复杂性即受斯芬克斯因子(聂)和弗兰肯斯坦因子的影响三方面论证。论文的第三章名为“颠覆人机伦理禁忌的意义探讨”。根据功利主义“幸福最大化”原则,阿氏提出了碳铁文明应该和谐共处,而平衡是实现幸福愿景的最佳方式,这也切合了聂关于“伦理价值”的探讨。阿氏通过作品主张:在政治领域,应实现政府意志和个人意志平衡;在科学领域,应实现科学理性与自然人性的平衡;在文化领域,应实现统一性与多样性的平衡。结论部分总结了论文的主要观点也重申了论文的创新点也客观评估了论文的不足之处,最后展望了该领域的研究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