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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和谐,源于一种治安;安全、稳定源于一种管理,治安管理就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人民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从而使社会达到一种安全、稳定、平安、和谐状态的行为。思想决定行为、管理从观念开始,思想观念产生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的实施产生管理效果及管理经验。此文以剖析明代北京治安管理制度为重点,从治安管理的基本理论出发,分析了古代治安的含义、研究对象、范围及目的,把明代北京的治安区域划分为宫城、皇城、京城,追溯都城治安管理的源流,挖掘治安管理制度背后的指导思想,这种思想成为统率治安机构设置、治安职能实现的灵魂。皇宫位于整个北京的中心,也是治安管理的重点,内设有上二十六卫、东西厂、二十四衙门等,以扈从侍卫、宫禁守卫、巡逻督察、膳检诊录为主要职能;京城是北京治安的重头之戏,内设有京卫,五城兵马司、京营、团营、番卫等,以城门守卫、巡察缉捕、户籍管理、市场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为主要职能:而在治安职能的实现上,还重视教化及社会风气的整治,并列举一些特殊的禁例。通过分析明代北京治安管理的机构,实现治安职能,最后总结出其特点及主要经历史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