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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城市社区灾难医疗救援情况实证研究,分析我国城市社区灾难医疗救援存在的主要问题,探索城市社区灾难医疗救援体系建设与灾难医疗救援应对机制,为政府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及落实灾难医疗救援工作提供一定的决策依据。方法:采用多级抽样在东北、西北、东南、西南及中原地区选取10个省会城市(直辖市),每个城市选取3个社区,分别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社区居民作为研究对象,依据前期研究构建的“城市社区灾难医疗救援应对评价指标体系”设计调查问卷。在选取的社区通过问卷调查法进行灾难医疗救援应对评价的实证研究,分析我国城市社区灾难医疗救援存在的问题,基于系统论搭建城市社区灾难医疗救援体系框架,并探讨城市社区灾难医疗救援应对机制。结果:向被抽取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发放问卷30份,回收有效问卷29份;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发放问卷293份,回收有效问卷280份,向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发放问卷30份,回收有效问卷28份;向居委会负责人发放问卷60份,回收有效问卷58份;向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发放问卷240份,回收有效问卷222份;向居民发放问卷1000份,回收有效问卷974份。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的调查显示:93.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灾难医疗救援应急预案,75.9%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专业灾难医疗救援队伍,62.1%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过居民灾难自救互救培训,10.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过灾难医疗救援演习;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调查显示:医务人员灾难医疗救援知识与技能测试项目的总体正确率只有64.4%。对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调查显示:100%的街道办事处和94.8%的社区居委会有国家和地方灾难救援相关的政策和法规,96.4%的街道办事处和91.4%的社区居委会有灾难救援应急预案,78.6%的街道办事处和67.2%的社区居委会有灾难时适合伤员救治的场地,85.7%的街道办事处和86.2%的社区居委会在外部救援到达前能组织志愿者开展救援;对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调查显示:44.1%的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认为具备一定的救援相关知识与技能,90.1%认为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灾难医疗救援体系与机制有意义。对社区居民的调查显示:49.1%社区居民家庭有一定的灾难应对准备,灾难应对知识与技能测试及格率仅为37.3%。对城市社区灾难医疗救援应对综合评价分析结果显示:从法律法规层面,31.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国家和地方灾难救援政策和法规,27.6%未组织本中心人员学习过相关法律法规,41.4%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未参加过上级组织的法规学习;从救援组织层面,27.6%的社区无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者培训的社区比例仅69.0%,22.4%的社区从未开展过居民灾难救援演练;从救援队伍层面,仅31.0%社区开展过专业医务人员的灾难医疗救援演习,44.8%的社区对专业医务人员开展过创伤救护培训;从救援过程层面,23.6%的医务人员及62.7%的居民缺乏灾难医疗救援相关的知识与技能;从救援管理层面,仅55.2%的社区建立了社区内的灾难医疗救援联络,51.7%建立了社区外的灾难医疗救援联络;从救援保障层面,79.3%的社区有灾难救援医疗物资储备,仅有3.4%的社区有灾难医疗救援专项经费投入。结论:在我国开展以城市社区为基础的区域性灾难医疗救援应对具有必要性、紧迫性与可行性。目前我国城市社区行政组织管理机构、卫生服务机构与其工作人员及广大居民在灾难医疗救援准备和灾难医疗救援能力建设方面与发达国家还存在很大差距。尤其城市社区灾难医疗救援应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不能明确社区管理部门、社区内各种机构、组织及人员在社区灾难医疗救援过程中相应的职责,此外,社区灾难医疗救援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灾难医疗救援知识和技能水平亟待提高,社区内外各种组织的协调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应从政府与社区层面共同努力,从影响城市社区灾难医疗救援能力的主要因素,包括法律法规的制定与落实、救援组织、救援队伍、救援过程处置、救援管理及救援保障等方面加强建设,从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组织管理体系与资源保障体系三方面构建城市社区灾难医疗救援体系框架。从城市社区人员培训和演练及社区灾难医疗救援评估入手建立常态(非灾时)运行机制;从灾难医疗救援应急系统启动与分级响应、现场统一指挥管理及协调联动入手建立灾时紧急医疗救援应对机制,并根据社区灾难的影响程度与特点,提出社区流动医院模式、社区-急救分中心(站)模式、社区-消防-急救模式及区域联动模式4种城市社区灾难紧急医疗救援应对模式;从灾难信息统计、卫生防疫及心理干预三方面建立灾难稳定期医疗救援应对机制;从躯体健康恢复与心理健康恢复两方面建立灾难恢复期医疗救援应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