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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产生和发展是与中国的改革开放相联系的。在经济改革过程中,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形成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外资企业并存的经济格局,这些企业也是中国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企业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企业是社会的细胞,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微观主体,离开企业的财富创造功能,也就失去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同时,企业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并且,企业以盈利为目的,承担社会责任。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以实现企业自身的义利共存观,以达到最佳的财富分配,用有效杠杆来调节社会公平和经济效率、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调节器。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对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与社会责任问题较为关注。本文研究的是我国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问题。企业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就是“员工”。员工是企业发展的第一动力,与此同时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起点。员工的工资待遇、安全防护、社会保障、人格尊重、自我实现等,都是企业对员工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企业主要是履行以法律责任为基础的经济责任和道德责任。但是,我国部分企业由于起步较晚,导致经济基础薄弱、道德意识淡薄。很多企业唯一的目标就是赚取最大利润,把承担员工的社会责任,看成一种消极负担,多数企业并不知道什么阶段要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承担多少,如何承担,中国企业仍然面临着社会责任缺失的危机。可见企业对员工履行社会责任的认知情况还处于不成熟阶段,出现了拖欠克扣员工工资、不能给员工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场所、不缴纳员工养老和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不合理、侵犯员工隐私权、性骚扰等责任的缺失问题。企业和员工之间是息息相关的,企业将如何做到可持续发展,作为对社会经济增长做出巨大贡献的企业已经到了必须深刻反思的时候。企业应该如何履行对员工的社会责任,是每个企业都应该思考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笔者提出一些建设性对策,以期待我国企业对员工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有所改善。这些措施主要有:加强政府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企业内部合理机制、提高员工维权意识、发挥道德舆论作用,从政府、企业、员工、大众,四方面着手来改善我国企业对员工社会责任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