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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致力于俄汉语动词体的对比。根据普通体学的原理,将体定义为:体是动词所表示的行为在其内部时间中的某一阶段所表现出来的运动特点和分布特点(行为指广义上的行为,包括表示行为、动作、状态以及关系等比状态更为抽象的东西在内的动词,有的学者称为“动作行为”,有的成为“动作”或“行为”,本文统称为“行为”)。体范畴表达手段上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狭义体范畴将其界定为动词范畴,用添加前缀、后缀或变化中间元音的方法来表示。俄语体的语法范畴是:由表达体的不同语法意义的语法形式列构成的对立系统。两列动词在形式上借助前缀、后缀或词根相互区别。广义体范畴是指体的功能语义范畴,范畴语义表达在有语法体的语言中,以体的语法形式为主,包括词汇、构词、句法等各种语言层次的手段。而在没有语法体的语言中,即缺乏形式变化的语言中,广义体范畴的主要通过词的词汇意义和行为方式等手段来表达。选取动词的体范畴作为本文的对比研究对象,有以下几点原因:首先,在俄语中,相较于其它语法范畴动词的体范畴作为中心范畴,占据着特殊的位置,具体表现为:动词的体范畴覆盖了全部动词,尽管动词的态范畴也同样覆盖了全部动词,但是体范畴却限制了态的范畴意义的实现方式。除此外在正确理解体的范畴意义的前提下,才可以准确理解其它范畴的意义,才可以选取实现其它体范畴意义的正确的语法形式。所以,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讲,体范畴是第一性的,而动词的其它范畴是第二性的。所以正确理解解释俄语动词的体范畴,是深入理解俄语动词的切入点。其次,汉语是一种缺乏严格意义上的形态变化的语言,而语法范畴又称形态范畴恰恰是由词的形态变化来体现。因此很多人对汉语中是否能够构建语法范畴表示疑义。但是,在汉语中,确实存在“着、了、过”等具有表示动作行为的进行和完成等语法意义,这是众所周知的语言事实。而究竟该如何看待和解释说明这个语言事实,即能否说明该语言现象的来源,能否够构建体范畴,我们认为,范畴是对一定语法形式所表现出来的语法意义的概括,构建语法范畴的目的是为了说明语言中种种现象和特点,既然汉语动词可以通过附加“着,了,过”等语法形式来表示动作所处过程和状态这类语法意义,因此完全可以而且应该建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