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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体”是一个在古希腊时期就已经存在的概念。西方先哲们对共同体问题的探讨为马克思开辟了思想的视界,成为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重要理论资源。马克思共同体思想是他从共同体角度出发,旨在回答到底在怎样的一种共同体条件下,个人才能实现其本真意义上的自由与全面发展。马克思所说的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并不单纯指人的政治解放,而是完全形式下的人的彻底解放。为人类求解放是贯穿于马克思一生理论探寻的中心线索,马克思以“生产”概念取代了“反思”,以“劳动”概念完成了对抽象的“自我意识”和“类本质”的超越,彻底实现了对以往哲学的轴心式的转折,使人之解放脱离了意识形态的窠臼从而具有了现实性的根基。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在论证人类解放以及揭示出社会发展与人类文明进步的必然趋势的同时,也彰显了其思想本身的科学性、历史性和实践性。如果以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为基本视角来看待马克思对“共同体”相关问题的分析与阐释,就会发现马克思对作为资本主义政治国家的“虚幻共同体”和资本逻辑掌控下的“抽象共同体”的批判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对人类理性社会形态—“真正的共同体”(“自由人的联合体”)的论证无不贯穿着其对扬弃“个体”与“类”之矛盾基础上的人之自由个性真正得以实现的思考。马克思的结论是:只有“真正的共同体”才能为个人的自我实现提供基础和保障,只有在“真正的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但“真正的共同体”绝不是一种可以立即实现的状态,而是一种通过不断努力才可以逐步接近的理念,这也是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区别于其他林林总总的共同体思想的根本之处。所以,人们必须认识到马克思的“真正的共同体”思想是崇高理想性与实践现实性的统一,清醒地把握其蕴含的具有理想性特质的最高纲领与作为现实的阶段性奋斗目标的根本区别,从而依据最高纲领来引领社会主义发展方向,以现实的阶段性奋斗目标来推动社会实践。正是通过众马克思主义者的不断探索与实践,“真正的共同体”思想新的时代内涵与理论特征才得以不断丰富和彰显。马克思在对“虚幻共同体”的批判中,坚定了其与黑格尔思想分野的决心并最终走向了批判黑格尔主义国家观的理论历程。他从个人与国家的整体性关系出发,指认了资本主义国家主要是虚幻共同体的表现形式以及作为所谓普遍利益表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恰恰是个人特殊利益的“合法”代言人的虚幻性面相。总体来看,马克思的批判历程主要表现为以下发展进路:带有黑格尔观念论印记的将国家视为理性和法的最高实现的早期思想→深入社会现实之后对国家共同体和法的合理性产生质疑→批判黑格尔的理性主义国家观。马克思正是在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过程中认识到了政治解放的限度,并在政治社会与市民社会业已分离的基础上提出了克服市民社会(超越政治解放)的人类解放目标。由此,市民社会无疑是马克思探索人类解放的现实基础和批判的起点。就对资本主义国家“虚幻性”本质的揭示而言,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统治阶级的利益所代表的普遍利益仅仅是统治阶级的特殊利益,其实质是以一种更抽象且普遍的形式制约着人们的社会关系。生活在这一共同体之中的个人看似是自由的,自由地交往、自由地从事生产和生活,但这种自由仅仅是一种幻象,个人虽摆脱了生存的全面性与真实的不丰富性的生存悖论但走向的却是物役性的虚幻。在这种“虚幻的共同体”中,自始至终都不过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罢了。在历史维度参照下,这一作为人类社会发展阶段性存在的“虚幻共同体”终将会被更高形态的共同体所超越。马克思对“抽象的共同体”思想的批判可以视为其对资本主义社会之“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双重批判。马克思的“抽象的共同体”以对货币的抽象把握和分析为基点,货币向具有幽灵般现实性的资本的跳跃是这一思想的核心和“形式规定”。理解了资本主义社会之核心和灵魂的资本,也就理解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物”的概念,进而把握住了物与物背后所掩盖着的人与人的关系。其中,人的生存与发展状态彻底表现为“物的依赖性”,这种人与物之间关系的颠倒使得抽象对人的统治成为可能,无论工人还是资本家都无一幸免地遭受着“资本共同体”的统治、深受拜物教和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双重掌控。但是,资本的“自反性”决定了“抽象的共同体”作为社会生产的“历史形态”而非“自然形态”终将会走向“自反自灭”。马克思从实体关系的深层反思出发,以历史和道德的双重尺度对这一“抽象的共同体”进行了综合考量。他既以其历史眼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充分地肯定了资本主义相对于中世纪封建社会所显示出来的特殊的解放作用和革命意义又从道德角度审视了资本主义的历史及其后果,反讽了它那公开的、露骨的剥削以及对人性的压抑。马克思在历史唯物主义指引下对“虚幻共同体”和“抽象的共同体”的揭示内蕴着其共同体思想的发展趋势,即共同体的发展必然走向“真正的共同体”。不同于以往思想家对社会主体的“抽象空谈”,马克思则是按照历史的解释原则,认为不应把人看作肉体的存在,而应视为历史的存在,把人类活动视为人类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力和源泉。由此,马克思从“现实的个人”出发考察了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进程,从而揭示出共同体发展的必然走向。“现实的个人”便构成了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的逻辑起点。在马克思的论域中,“真正的共同体”的核心主题便是将人从资本逻辑的异化状态中解救出来,实现全人类的总体解放。马克思旨在实现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真正的共同体”这一社会理想至今未能实现且远不具备实现的条件,就连可实现的迹象也无从寻找。人类依然处于“民族—地域性”的存在,资本主义以其无所不在“资本变体”依旧掌握着世界市场的主动权并制定着“利己排他性”的“游戏规则”。对于这一表面上并不符合马克思所揭示的社会发展规律的历史走向,西方思想界出现了一些针对马克思的质疑和批判的声音,其中最为彻底和激烈的批判当属波普尔对马克思的社会理想所作的“历史决定论”和“抽象的乌托邦”的指控。针对这一理论指控应予以辩证的思考,首先,这一批判虽然过于偏激与片面,但一定程度上引起了我们对马克思理论的反思及其社会发展规律的再思考;其次,波普尔对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的指控并没有严密的逻辑论证以及对马克思思想的学理基础存在很大程度的误读,并且在乌托邦的阐释上也缺少了辩证的思考,忽视了其形上的价值维度。今天,“共同体”这一概念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原因有二:其一,西方自由主义与共同体主义关于个人与共同体关系问题的争论即个人与共同体何者具有先在性的问题使我们再次聚焦于马克思关于个人与共同体关系的思想;其二,习近平总书记“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提出,使得学界展开了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关系的探讨。可以说,当代自由主义与共同体主义之争再现了个体与共同体这一人类古老而又基本的问题。马克思对“真正的共同体”的阐释为我们指明了一条超脱个体与类非此即彼的历史前提本身去寻求个人自由得以实现的真正的共同体存在形式。这一为人类求解放的社会理想决定了马克思对共同体的发展样态真实与否的甄别必然是以现实的个人为出发点。其对人的现实生活的关注、对人的价值和地位的重视能够为我们今天推动建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所倡导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供指导。并且,马克思在阐释社会发展以及“真正的共同体”何以实现的过程中极为重视“交往”这一概念,它启示我们:各个民族、国家正是通过“普遍交往”才得以建立世界意义上的“共同利益”并形成“共同价值”,在此基础上世界各国(共同体)之间共担全球责任、共享发展成果,共同构建新型的人类共同体。马克思从全人类解放的角度对共同体历史演进的考察内在地蕴含了“类哲学的思维方式”,即“类思维”。在全球互依性利益共同体业已建立的历史背景下,“类思维”显然已经具备了理论生长的现实土壤,为推动以“共同价值”为导向的应然层面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提供了思想基础。“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关于人的发展的观点、思想与理论,它的提出标志着一种区别于“资本逻辑”的崭新发展模式的创立,是对人类发展过程的自觉反思与检视,是探求人类社会发展的应然路径。马克思旨在实现的“真正的共同体”思想在时空指向、实现方式等方面与“人类命运共同体”都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既不构成后者的思想来源,后者也不须具备承载共同体发展演进的功能。但马克思共同体所展现的“类思维”的基本立场、人类关怀精神、平等交往理念和以共同价值为实践指向的理论品格无不为应然层面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提供指导。所以,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在当代依然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和时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