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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自主原则成为生命伦理学的四大原则之一,并为首要原则时,引起了生命伦理学界的非议与质疑。且不考虑生命伦理学中的这四大原则之间的张力,就以“自主”这个概念而言,是模糊与歧义的,更无需遑论“自主”充满着西方文化的主导和某种社会预设。因此,自主原则在中国医疗实践中的践行将面临何种困境既是意料之中,也是难以预知的。
本文以成年患者的自主作为研究的切入点,通过梳理自主原则的发展背景,发现自主原则之所以成为生命伦理学中如此重要的原则是有其必然性与合理性的。它的产生与漫长医学史上,医生在医疗决策中占有绝对地位和权威的家长主义,以及个体权利意识的发展有关。它的出现彰显了生命的自由与尊重,理性与独立,医生与患者的平等的权利。所以,它不会也不应因其实现的困难而被忽视和唾弃。考察文献资料可知,生命伦理学的自主原则是有特定的内涵,“自主”并非意味着“孤立的”,并非强调患者独立的医疗决策权利作为医生的首要义务,反之,“自主”强调的足医生对患者的“尊重”,是一定关系中的“自主”,它的实现需要患者能力。
因此,在揭示自主原则的内涵和其对实践的指导意义的基础上,借助质性研究途径,深入实践,实地调查,访谈医生与患者。考察中国实践自主原则是否可能?调查研究发现,自主原则在中国医疗实践中的践行已是不争的事实。不论从医疗立法对知情同意权的强调,还是从笔者对医生与患者的访谈资料上看,都表明了自主原则在中国实践的可能,即使从中国的传统文化上分析,儒家文化也并非不能容纳生命伦理学的“自主”。与此同时,调查结果也提醒不应该忽视,由于中西方的文化传统与社会经济水平的不同,所导致的实践自主原则的差异。接着,必须追问自主原则在中国医疗实践中将遇到的某些特有的困境?为什么?怎么解决?
研究结果显示,中国实践自主原则遇到的困境有:患者与家属在医疗决定中的地位不明、中国医生对自身安全的关注大于对患者自主权的关注、中国医生与患者对能力的忽视等问题。导致问题的具体原因在于三个方面:一为中国医疗传统的差异,中西方沿袭不同的医疗文化传统,导致自主原则实践的困难。二在于医疗实践的社会性因素,实践中存在着对自主原则的内涵的理解的偏差,医患模式的曲解,导致了实现自主的不能。三为医疗立法的缺位,缺乏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与协调,导致了患者自主无法实现。本文根据所揭示的原因提出:首先,树立医生的权威以及患者在医疗决策中的优先地位,从理论上消解了权威与自主、医疗文化传统之间的差异。其次,改革医疗制度,加大政府投入,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医生职业回归伦理性,设立临床患者的能力评估等制度,加强医学教育,普及患者的医学常识和提高医生的职业道德素养,从而解决自主原则在医疗实践中的困境。最后,完善立法,设立符合医患本质以及诊疗特点的医疗法律。让法律为自主原则在中国医疗实践的践行保驾护航,从而为真正的实现医忠和谐、患者自主的医疗政策和法律的制定提供理论参考。
本文以成年患者的自主作为研究的切入点,通过梳理自主原则的发展背景,发现自主原则之所以成为生命伦理学中如此重要的原则是有其必然性与合理性的。它的产生与漫长医学史上,医生在医疗决策中占有绝对地位和权威的家长主义,以及个体权利意识的发展有关。它的出现彰显了生命的自由与尊重,理性与独立,医生与患者的平等的权利。所以,它不会也不应因其实现的困难而被忽视和唾弃。考察文献资料可知,生命伦理学的自主原则是有特定的内涵,“自主”并非意味着“孤立的”,并非强调患者独立的医疗决策权利作为医生的首要义务,反之,“自主”强调的足医生对患者的“尊重”,是一定关系中的“自主”,它的实现需要患者能力。
因此,在揭示自主原则的内涵和其对实践的指导意义的基础上,借助质性研究途径,深入实践,实地调查,访谈医生与患者。考察中国实践自主原则是否可能?调查研究发现,自主原则在中国医疗实践中的践行已是不争的事实。不论从医疗立法对知情同意权的强调,还是从笔者对医生与患者的访谈资料上看,都表明了自主原则在中国实践的可能,即使从中国的传统文化上分析,儒家文化也并非不能容纳生命伦理学的“自主”。与此同时,调查结果也提醒不应该忽视,由于中西方的文化传统与社会经济水平的不同,所导致的实践自主原则的差异。接着,必须追问自主原则在中国医疗实践中将遇到的某些特有的困境?为什么?怎么解决?
研究结果显示,中国实践自主原则遇到的困境有:患者与家属在医疗决定中的地位不明、中国医生对自身安全的关注大于对患者自主权的关注、中国医生与患者对能力的忽视等问题。导致问题的具体原因在于三个方面:一为中国医疗传统的差异,中西方沿袭不同的医疗文化传统,导致自主原则实践的困难。二在于医疗实践的社会性因素,实践中存在着对自主原则的内涵的理解的偏差,医患模式的曲解,导致了实现自主的不能。三为医疗立法的缺位,缺乏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与协调,导致了患者自主无法实现。本文根据所揭示的原因提出:首先,树立医生的权威以及患者在医疗决策中的优先地位,从理论上消解了权威与自主、医疗文化传统之间的差异。其次,改革医疗制度,加大政府投入,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医生职业回归伦理性,设立临床患者的能力评估等制度,加强医学教育,普及患者的医学常识和提高医生的职业道德素养,从而解决自主原则在医疗实践中的困境。最后,完善立法,设立符合医患本质以及诊疗特点的医疗法律。让法律为自主原则在中国医疗实践的践行保驾护航,从而为真正的实现医忠和谐、患者自主的医疗政策和法律的制定提供理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