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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建立负责任的政府已成为社会共识,而行政责任作为规范公务员行政行为的重要制度,是实现责任政府的关键。基层公务员作为公务员队伍的主体,工作在县乡一线,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实施者和执行者,是化解社会矛盾的中坚力量,能否正确履行行政责任,直接影响着政府的形象。加强基层公务员行政责任建设,培养一支素质高、责任感强的基层公务员队伍,是提高政府执行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保障,更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的前提条件。但是目前我国基层公务员在履行行政责任时,还存在着责任意识淡薄、滥用职权、效率低下、服务态度差等现象,这些问题极大阻碍了责任政府的建设。本文主要以基层公务员应该履行的主观行政责任和客观行政责任为依据,对其在履行行政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从内部伦理和外部制度两大方面规范约束基层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以提高其履行职责的能力。本文首先介绍了课题的研究意义、目的和方法,国内外研究现状等相关内容,分析了基层公务员、行政责任等重要概念的内涵,并阐述了公务员应该履行的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然后介绍了我国公务员行政责任建设状况、行政责任制度的发展历程、基本内容及当前公务员履行行政责任存在的问题。最后以S县公务员为研究对象,抽取一定样本,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和走访座谈的方式,对S县公务员履行行政责任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认为基层公务员履行行政责任中存在以下问题:“官本位”思想严重,为民服务意识淡薄,抱有“混日子”心态,自由裁量权滥用,行政责任缺失。结合对这些问题的分析探讨,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基层公务员行政责任建设的建议:即强化基层公务员行政责任意识,健全基层公务员监督体制,完善基层公务员考核制度,完善基层公务员激励机制,建立基层公务员问责制度。本文研究的行政责任,是从行政管理学的角度出发,侧重于基层公务员所履行的职责和承担的义务,以此为依据分析基层公务员是否正确履行行政责任,并针对基层公务员的特殊地位和独有的特点,探讨建立一套适用于基层公务员的、具有一定实用性和操作性的监督、考核、问责机制,以约束规范基层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履行好为人民服务的职责,把基层政府建设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