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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的高速发展,能源与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人类迫切需要迅速步入“低碳”时代。为应对日益严重的能源危机与环境保护问题,尽快实现《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承诺,各国都在积极发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2009年12月召开的“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峰会”是继《京都议定书》后又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球气候大会,进一步引发了全世界对能源环境问题的高度关注与深度反思。生物质能源是将“能源”、“环保”与“三农”高度融合的可再生能源,具有碳平衡、低硫等优点,已成为“低碳”时代的新宠。我国是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又是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因此更加重视生物质能源的发展。2007年6月通过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已将生物质能源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点发展领域。江苏省作为我国的能源消费大省的之一,能源自给率仅为11%左右,能源短缺现象十分严重。所以江苏省不但是《可再生能源法》在全国的4个试点省份之一,也是全国唯一以发展生物质能源利用为主的省份。目前,江苏省的生物质能源产业还未成形,存在诸多产业形成初期的发展问题。除了缺乏总体规划和思路、政策环境不完善、技术尚需革新等问题以外,还存在信息与认知障碍和市场障碍。信息障碍主要是指对生物质资源和生物质能源产业认识模糊,缺乏对农业生物质资源可利用性的详细研究;市场障碍是指生物质能源利用的经济效益偏低,市场竞争力较弱,使该产业的发展陷入困境。本文以江苏省农业生物质能源为对象,研究江苏省生物质能源分布及利用的环境效益。全文主要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首先估算江苏省农业生物质能源储量、分析各类农业生物质能源分布,并在此基础上利用灰色关联聚类模型,构建农业生物质能源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江苏省各市生物质能源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各地区发展生物质能源产业的大体方向。第二部分以秸秆发电为例,首先分析其经济效益及制约因素;然后从机会成本、外部性等角度,运用生命周期法研究秸秆发电的资源环境效益;最后利用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要求的方法,估算秸秆发电CDM项目的减排收益。本文研究结果表明,江苏省农业生物质能源较为丰富,其中秸秆和人畜粪便能源占生物质能源总量的90%以上。从能源分布来看,主要呈现由北向南递减的阶梯型分布。通过聚类分析,盐城、徐州、淮安和宿迁是最适宜发展农业生物质能源产业的A类地区;南京、镇江、连云港、南通、泰州和扬州6个城市为发展生物质能源产业的B类地区;苏州、无锡、常州是江苏省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产业的C类地区。通过对江苏省秸秆发电的经济效益分析,发现由于资源环境外部性得不到应有的补偿,江苏省秸秆发电企业还处于亏损状态。如果资源环境效益的货币价值得以实现不仅可以补偿企业的经济亏损还可为企业带来可观收益,申请为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是目前秸秆发电等生物质能源利用项目实现减排收益,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经济亏损的有效途径。基于以上结论提出如下政策建议:各地区应在综合考虑自身资源情况的基础上发展生物质能源产业,避免盲目开发;灵活运用财税补贴政策,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重视生物质能源产业的资源环境外部性,加强对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宣传与培训;尽快出台碳排放交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交易制度和监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在财务核算中考虑资源环境因素,为生物质能源企业资源环境价值的实现探寻更多更有效的补偿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