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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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于2016年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3号)》(简称为“《通知》”),《通知》提出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简称为“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为“城镇居保”),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为“城乡居保”)。城乡居保整合不仅扩大了医保的支付范围以及其筹资标准,还稳步提升了参保人住院保障水平。然而,城乡居保在发展过程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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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于2016年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3号)》(简称为“《通知》”),《通知》提出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简称为“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为“城镇居保”),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为“城乡居保”)。城乡居保整合不仅扩大了医保的支付范围以及其筹资标准,还稳步提升了参保人住院保障水平。然而,城乡居保在发展过程仍面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特别是医疗费用快速上涨对城乡居保基金稳定运行造成的冲击。为深入挖掘城乡居保整合与医疗费用上涨之间的关系,本文试图从供方诱导需求的角度入手,深入探讨城乡居保整合对医疗费用上涨的影响效果及机制,为实现“科学并合理地控制医疗费用上涨速度,保障城乡居保高质量发展”的长远目标,提供建议。在定性分析部分:第一,作者收集并整理了与本文相关的国内外文献,深入了解目前学术界在城乡居保整合、医疗费用上涨以及供方诱导需求这三个方面的研究现状,并对医疗费用、供方诱导需求等概念进行界定。第二,本文查阅并收集城乡居保整合的相关政策文件,对城乡居保整合政策、整合路径、发展现状以及面临的挑战等四个部分展开分析。第三,本文通过供方—参保人博弈模型、医疗服务供给与需求两个理论,详细地阐述城乡居保整合对医疗费用上涨影响的理论逻辑,并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设,为下文的实证研究做好理论铺垫。在定量分析部分:本文使用CHARLS微观调查数据库中2015年和2018年的数据,结合使用倾向匹配得分(PSM)和倍差法(DID)两个量化模型,从供方诱导需求的视角来探讨城乡居保整合对医疗费用上涨的影响效果及机制。本文通过实证发现:第一,城乡居保整合对医疗费用上涨有显著的促进效应。第二,城乡居保整合进一步诱发了供方诱导需求行为,且供方主要通过住院分解的方式,诱导患者产生不必要的医疗服务需求,从而引发住院费用上涨。第三,在异质性检验中,本文发现农村参保人中的供方诱导需求现象更为严重。基于上述分析,本文建议通过控制供方诱导需求行为的发生,减缓医疗费用上涨的速度,从而保障城乡居保高质量发展。具体建议如下:第一,完善供方信息服务系统。一方面,建立健全供方信息披露机制,减少供方诱导需求行为的发生,从而实现控制合理医疗费用上涨的目标;另一方面,为供方建立信用账户,健全信用等级评定制度,降低发生供方诱导需求的空间。第二,割裂供方绩效与医疗服务之间的利益关系,推动供方薪酬制度改革,降低供方诱导需求行为的发生概率。第三,推动城乡居保支付方式改革,采用“复合付费”的支付方式,即对于门诊服务,采取“按人头付费”的支付方式;对于住院服务,推行“按病种付费”的支付方式。第四,通过开展讲座、义务就诊等方式,提高参保人的医疗素养以及对供方进行社会监管的积极性,从而加强他们对供方诱导需求行为发生的约束力。本文的边际贡献在于:第一是研究视角的创新。本文试图从供方诱导需求的视角出发,探索城乡居保整合对医疗费用上涨的影响效果及机制,为保障我国城乡居保高质量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第二是研究方法的创新,本文通过供方—参保人博弈模型论证城乡居保整合下供方诱导需求发生的概率,再通过医疗服务供给与需求理论进一步阐述发生供方诱导需求发生的后果及其具体表现形式。第三,研究结论的创新,本文侧重从供方诱导需求的视角,探究城乡居保整合对医疗费用上涨影响的理论逻辑及传导路径,为保障我国城乡居保的稳定运转提供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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