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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际关系的演进,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间的贫富差距愈发明显,加之许多国家政局经常发生动荡,因此难民问题也产生了新的样态。国际社会关于难民问题的依据都是以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和1967年《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为基础,但依据以上两个公约,似乎尚不足以应对今天的难民问题,因为依据这两个公约形成的国际难民保护机制存在诸如难民定义范围过窄、联合国难民署保护能力有限、难民来源国的法律责任易被淡化等问题,不仅制约了国际难民保护机制作用的进一步发挥,而且也不利于难民问题的长久解决。难民问题对主权国家乃至全世界的影响都是深刻的,无论是出于人道主义还是国际和平的考虑,国际主体都应当共同加入到这场事关全球未来发展和稳定的战役中去。在现有的国际合作基础上,国际社会需要建立高效的国际难民保护合作机制,以提高难民工作的连贯性和有效性。就我国而言,在解决难民问题中要坚持和谐世界的政治理念和灵活政策的选择,坚持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原则,同时发挥联合国难民署的建设性作用。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引言,该部分介绍了论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研究方法及创新点。第二章是国际难民问题概述,该部分首先介绍了国际难民的历史渊源与现状,其次,介绍了国际难民的界定,即国际难民的涵义、基本权利,最后介绍了国际难民保护的基本原则。第三章是国际难民保护的国际法渊源及其实践,该部分介绍了国际难民保护的国际法渊源,具体而言包括国际人权法中的保护规定、专门性难民公约中的保护规定、区域性难民公约中的保护规定等。国际难民保护的责任主体,包括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欧盟及联合国难民署在保护难民的实践方面,也有自己的一套较为完善的机制。第四章是国际难民保护的法律困境,该部分介绍了国际难民保护机制存在的缺陷以及国际难民法律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机制存在的缺陷包括界定难民定义的标准过于狭隘、不推回原则受到排斥、难民甄别及安置程序缺失、缺少难民来源国问责机制等。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包括联合国应对乏力、未平衡好国家主权问题、部分国家怠于承担国际责任。第五章是完善对国际难民法律保护的思考,该部分包括国际难民保护机制的完善以及国际难民保护实践措施的完善,同时介绍了我国对国际难民保护所做的贡献。完善国际难民保护机制包括扩展公约中的难民定义、坚持不推回原则、补足难民甄别及安置程序以及建立难民来源国问责机制。国际难民保护实践措施的完善包括加强联合国难民署的接收能力、做好国家主权让渡工作以及督促国家积极承担国际责任。我国对国际难民保护的贡献部分包括我国对国际难民保护的现状以及我国对国际难民保护的完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