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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处于中国古代社会权力的最顶端,在帝制时代,他们是手握皇权的天子,享受着荣华富贵。但是,除去皇帝的身份,他们也会像普通人一样遭受疾病的困扰。由于皇帝地位尊贵、供养优渥,长期处在养尊处优、骄奢淫逸的生活状态之中,故膏粱之疾成为其生活中的常见病。唐代是我国古代社会发展的黄金时代,在这一时期,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都有着很好的发展。而医疗也在这一黄金时代得以发展,医学典籍的编纂,孙思邈等一代名医的出现,宫廷医疗的完善,地方医疗机构的建设,社会医疗救助团体的出现,都在体现着唐代医疗的进步。在中央集权之下,皇帝作为最高权力的执掌者。生病时会有专门的机构替皇帝诊治疾病,而与皇帝的医疾制度相关的律令条文也体现在《唐律疏义》与《医疾令》中,“合和御药”、“监药尝药”等相关严格的规定,旨在立法层面上对皇帝的医疾制度多一层保障。当然,唐代的医学教育仍然处在不断发展完备的过程之中,太医署等官方教学机构的建制也不断成熟。在中央层面,借助于分科教学的医学教学模式,通过医举考试,皇家层层筛选、选拔出最优秀的学生进入御医的队伍以服务皇室。而在具体的医疗实践中,当皇帝需要特定的医疗服务时,其还会补充性地征召一些民间名医、江湖术士来为自己诊病。不论是在一般性的制度层面,还是在具体化的病案处理层面,法律制度都在极尽所能地保证皇帝的疾病能够得到充分的诊治。唐代的皇帝多注重养生,重视医学的发展。但是,当医生在为皇帝诊治的时候,往往要受到很大的限制。在皇权至上这一政治观念之下,为皇帝诊疗也会成为一个高危行为。医生的诊疗行为不仅要符合医学领域的治疗规律,还要小心谨慎地避免触碰与皇权有关的任何禁忌。更有甚者,即使医生的医术与诊疗活动均没有问题,但时逢皇帝的震怒,往往也会会被治罪处罚。而唐代的诸多因为寻求长生之道,相信各种江湖术士,让他们炼丹,因为长期的服用丹药,损害身体,影响正常的政务,对国家政治影响甚大。皇帝是不同于臣民的特殊法律主体。在政教秩序与天命观念的影响下,皇体即国体。为皇帝提供医疗服务,不仅是在治疗皇帝的身心健康,更是在对国家的政治秩序进行间接干预。由于《唐律疏义》在我国古代法典编纂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宋代的《宋刑统》、明代的《大明律》都在立法精神与具体制度中对其进行了承袭。因此,《唐律疏义》中有关医疗制度的系统化规定也得以被后世继承。尽管在具体制度上多有损益,但有关皇帝医疗制度的核心精神,却被长久地保存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