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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主要位于我国西部、北部和西南地区的边疆,与众多国家接壤,区域内许多民族还是跨境民族,彼此之间文化交流密切,影响深远。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国际格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国内大背景下,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研究,尤其是作为传统文化精华部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下同),对建设国家文化安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树立民族文化自信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及实现少数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以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家级和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为研究对象,通过运用最邻近指数(NNI)、基于Ripley’s K函数的多距离空间聚类分析、核密度估计、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ESDA)、地理探测器等模型和方法,梳理并分析了少数民族地区非遗空间分布特征及集聚区的主要地域特性,从空间集聚区与地理环境关系中总结非遗的产生、发展和留存的规律性,创造性地制作出少数民族非遗的民族流布分区。并基于非遗空间分布特征和旅游发展现状,探讨目前非遗对旅游的响应情况,提出针对非遗旅游活化可持续发展路径的措施和建议。主要研究结论如下:我国少数民族地区非遗丰富,空间异质性明显,集聚特征显著,有着显著的地域特征和鲜明的民族特色。具体表现为:(1)新疆、西藏和青海地区境内文化认同度高,贵州和广西地区境内多元性较强,贵州地区非遗数量优势突出,整体形成了以贵州为核心、以拉萨和西宁以及成都为高密度区,以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大理等多个分布重点的“一核三区多点”空间分布格局;(2)非遗的集聚分布是普遍存在的地理现象,空间分布呈集聚型,在3~5km空间尺度下集聚程度最高,存在明显正相关关系,空间集聚类型以H—H和L—L为主;(3)在等级上,国家级项目集聚重心位于西藏拉萨地区,省级项目数量远远多于国家级,多集聚在我国西南地区的贵州南部、云南和广西部分地区;在类型上,传统技艺和民俗类较为富集,传统医药和曲艺类较为稀缺,地域性特点突出,不同类型集聚区域有所差异,即同一类型的项目在不同地方具有不同的特色,游牧民族文化、山地民族文化等民族特色分明;(4)在各个民族中,藏族、蒙古族、苗族等民族非遗资源较为富集,民族流布分区呈“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在我国西部和北部地区主要分布藏族、维吾尔族和蒙古族的非遗,数量较多,流布范围广且集中;西南地区的苗瑶语族和壮侗语族等民族非遗流布分区范围较小,非遗资源繁多且混杂,多民族共享情况常见;东北地区主要分布着俄罗斯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朝鲜族和满族等民族的非遗,拥有量普遍较少。从少数民族地区非遗的空间分布与地理环境间的关系,发现非遗的产生、发展和留存具有一定规律性。非遗的产生、形成和发展是一个漫长而又综合的复杂过程,受到多个因素的共同作用。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共同构筑了非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文化生态,自然因素主要作用于非遗的产生和形成过程,通过宜居的自然环境产生人口集聚,并在人们适应当地环境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生产生活方式,进而影响当地文化;人文因素主要参与了非遗的发展和传承过程,同作为人类生产生活创造的产物,其内部众多因子之间相生相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通过影响人们日常交流交往交融,实现文化的交叉与融合。具体体现在:在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地势整体抬高,低海拔指向性受限,体现了在极端自然环境下人类的适应能力,但严重阻碍交流互动的大河大山仍然是非遗流布分区的主要分界线,同一分区内具有较高的文化认同度;非遗与河流具有较高关联度,沿河两岸是非遗高度集聚区;非遗与民族分布、历史文化和经济发展以及交通道路的高度耦合,密集区普遍具有多民族混杂、物质文化遗产丰富、经济发展良好、交通通达性高的特征。通过运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单独分析非遗与人文因素中旅游的响应关系,可以发现:少数民族地区非遗旅游活化实践仍处于早期阶段,非遗与旅游要素之间线性关系显著性不强,更多的表现为多因素非线性耦合关系,其中与旅游资源丰度和国内旅游收入关联度较高,但尚未形成较大的旅游影响力,在非遗转化为旅游产品方面还有较大发展空间,有待进一步深度融合发展。结合少数民族地区较为落后的基本状况和非遗无形性、传承性、脆弱性等特性,本文提出了未来非遗旅游活化实践路径的建议:针对旅游客体,应促进“非遗—地—人”综合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当地优美的自然风景和传统村落等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优势,以民族文化特色作为旅游活动的亮点,在原真性和商品化的平衡中大力扶持非遗的发展,实现非遗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针对旅游主体,应满足游客日益增长的文化旅游需求,通过动手操作、真吃真穿真感受等行为切身参与到非遗项目中,提升游客的精神体验;针对旅游媒介,应改善交通状况,拓展传播渠道,充分利用自媒体、短视频等新形式、新手段予以宣传,提升非遗旅游项目的知名度,扩大影响力,并在宣传的过程中注重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