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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中华民国建立,中国的政治体制逐步走向现代化,政治体制的巨大变革也促进了中国宗教管理的近代化。佛教作为在中国传播最广泛,信仰人数最多的宗教,自然成为民国时期政府监管的重点。笔者希望通过本研究,对民国时期政府的佛教管理政策进行比较系统的梳理。本文分四部分论述了民国政府对佛教的管理,第一部分概述了近年学界有关民国时期佛教管理政策研究的成果,即:重于对中央政策、法规的研究,轻于对地方政策及措施的研究;重于行政命令的研究,轻于对具体事件的研究。本文第二部分分析了民国政要对佛教的积极态度,例如:国民政府主席林森,热心佛教、并且常年食素;孙传芳,建立金光明法会,祈祷和平;熊希龄、戴季陶、朱子桥等人都是居士,并热心护法,在中央层面上,为佛教的发展扫清障碍。但是,在社会层面上,由于近代以来,佛教日趋迷信化,被进步人士视为封建残余。尤其是中华民国成立后,科学民主思潮在中国的推广,使佛教成为落后的象征,国内出现反佛运动,一次次庙产兴学浪潮席卷全国。面对这样的情形,佛教内部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成立全国性组织、创办学校、积极救灾等。本文第三部分论述了政府处理佛教问题的具体政策。无论中央还是地方,都多次下令保护佛教,严禁侵占庙产,但这种命令往往都是形式上的保护,缺乏实质的监督执行,因而收效甚微。政府还不断颁布法规,对日常佛事活动、寺庙财产进行管理,成为政府控制佛教的手段,引起佛教界的不满。此外,民国政府利用法规加强对藏传佛教的管理,并利用历史上与西藏政教领袖形成的传统友好关系,维护中央政府对西藏的主权。本文还单独概述了民国政府对佛教中的迷信成分,尤其是借用佛教的名义开展的迷信活动进行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社会风气,稳定了社会治安。本文第四部分,在前几部分的基础上,客观的评价了国民政府佛教政策的特点,同时也指出了其不足之处。首先,在现代政治制度影响下,民国政府坚持信仰自由、政教分离这一基本原则;其次,借助宗教力量维护其统治,加强与藏传佛教的联系,维护国家统一;再次,利用政治手段促进佛教的改良,推进了佛教的现代化;最后,由于内在和外在的多重矛盾,导致政策执行不力,对宗教的管理政策宽严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