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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下,政府服务模式也面临着巨大的变革契机。国务院自十八大以来一直倡导和践行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各地方政府在中央的领导下,不断创新和深化网上政务服务模式,为企业和民众办事提供了便捷,显示出我国政务改革的决心。在深化“放管服”的改革过程中,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于2016年3月正式启动“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建立了“一窗通办”的政府服务模式。
本文以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为实证研究对象,结合“整体性政府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协同政府理论”与“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等基础理论,研究松山湖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运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意见。全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阐释本文选题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评析,提出全文研究的思路和主要内容;第二部分,第二部分界定本文中的基本概念与介绍理论工具,并论析国内外学术界研究的状况;第三部介绍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现状,高新区市民中心构建线下实体办事大厅和线上办事大厅的基本服务框架,梳理了一套标准事项,进一步研发业务审批系统,使得社会公众办事更加便捷,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也有所增强;第四部分深入剖析松山湖在推进基层政务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其成因。线下“一门”服务整合存在问题,而网上办事相对不足;事项标准化亟待梳理,而行政放权力度不够。这些问题都严重阻碍了高新区政府服务改革的继续推进。
全文最后提出结论:应当进一步深化“行政为民”的理念。松山湖高新区及各部门应当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行政为民”的服务理念,打破传统的“官本位”思维,挣脱传统理念的藩篱,切实推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实现“民本化”;完善大数据应用的基础信息平台,全面启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夯实重要信息资源的基础建设,并强化基础数据工作的对接;自上而下统筹行政审批权下放,应当健全电子政务法律体系。强化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育和管理,加强对专业人员的选拔、培育,完善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通过法律形式对政务服务中心充分授权作,实现政务服务中心职责的法制化。
本文以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为实证研究对象,结合“整体性政府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协同政府理论”与“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等基础理论,研究松山湖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运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意见。全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阐释本文选题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评析,提出全文研究的思路和主要内容;第二部分,第二部分界定本文中的基本概念与介绍理论工具,并论析国内外学术界研究的状况;第三部介绍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现状,高新区市民中心构建线下实体办事大厅和线上办事大厅的基本服务框架,梳理了一套标准事项,进一步研发业务审批系统,使得社会公众办事更加便捷,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也有所增强;第四部分深入剖析松山湖在推进基层政务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其成因。线下“一门”服务整合存在问题,而网上办事相对不足;事项标准化亟待梳理,而行政放权力度不够。这些问题都严重阻碍了高新区政府服务改革的继续推进。
全文最后提出结论:应当进一步深化“行政为民”的理念。松山湖高新区及各部门应当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行政为民”的服务理念,打破传统的“官本位”思维,挣脱传统理念的藩篱,切实推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实现“民本化”;完善大数据应用的基础信息平台,全面启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夯实重要信息资源的基础建设,并强化基础数据工作的对接;自上而下统筹行政审批权下放,应当健全电子政务法律体系。强化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育和管理,加强对专业人员的选拔、培育,完善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通过法律形式对政务服务中心充分授权作,实现政务服务中心职责的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