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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际社会一直存在批评旧金融工具准则(IAS 39)的声音。批评者认为,按照IAS 39的方法,金融资产采用已发生损失(ICL)模型计提减值,导致减值迹象发生后金融资产价值发生断崖式下跌,而此前没有任何预警。同时,由于金融资产大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一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以后,市场上其他对标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也相应下跌,产生连锁反应,加速金融危机恶化。2009年G20峰会上,世界各国领导人呼吁改进IAS 39。甚至,学术界也就IAS 39对金融稳定的作用展开激烈的争论。一部分观点认为应该减少公允价值计量的应用范围,公允价值会计在金融危机中没有发挥好的作用。财务报告的目标是提高资本市场的信息透明度,和注重银行业稳定性的金融监管目标并不一致。金融危机爆发后,许多金融工具的流动性枯竭,金融公司不得不根据少量的极端交易价格进行估值,通过金融企业之间相互持股产生连锁反应。而另一部分观点则认为ICL模型具有滞后性,应改进银行贷款的减值计提方式。银行借出资金、发放贷款前已经评估了预期信用损失,并且据此确定借贷利率进行补偿。而在ICL模型下,未确认减值前会计上计算的实际利率未考虑预期信用损失,据此确认的利息收入偏高(王守海等,2014),但是却没有在这期间确认信用风险损失,导致信用风险补偿与信用风险损失产生错配(黄世忠,2010)。因此,有必要采用包含潜在信用风险的减值模型。为了实现与FASB之间的趋同,同时也为了回应金融危机后国际社会的呼吁,IASB于2008年开始制定IFRS 9(张为国,2021)。2009年7月IASB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同年11月正式颁布IFRS 9《Financial Instruments》。经过2010、2013、2014年三次修订终于结束了漫长的制定过程,2014年IFRS 9正式修订完成。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IFRS 9与IAS 39相比,主要变动在于通过合同现金流量测试和业务模式测试将金融资产进行三分类、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扩大套期会计的应用范围。为了实现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2017年中国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CAS22(2017)不包括套期会计的内容,因此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变动为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目前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经济后果研究尚处于空白阶段,因此,本文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两大变动入手,研究以下几个问题:(1)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是否会导致企业减少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FVTPL)的金融资产?企业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FVTPL的金融资产后是否通过设立投资公司、持有委托理财来满足企业的投资需求?(2)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方法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信用减值损失作为一项全新的会计科目是否能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效的信息?哪些因素会影响信用减值损失的价值相关性?根据预期信用损失(ECL)模型计提的减值是否比根据已发生损失(ICL)模型计提的减值提供更多的信息呢?(3)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两大变动是否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执行成本?本文从审计费用的角度进行研究。受到取消“成本法豁免”(即“活跃市场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难以估计的权益投资按照成本计量”)影响的企业以及受到ECL模型影响更大的企业,是否审计费用增加更多?本文还研究了产权性质、内部控制、市场化程度以及审计师事务所的调节作用。最后本文从审计时间、审计风险和追求更高质量的审计入手,研究了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审计费用的影响路径。本文以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从企业金融投资、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和审计费用三个角度研究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经济后果,主要有以下研究发现:(1)会计准则变革会改变企业金融投资行为。具体而言,本文研究发现财政部颁布新金融工具准则后,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FVTPL的金融资产的企业加速处置这两类金融资产;加速与其他企业联盟设立基金公司、投资子公司和投资合伙企业进行金融投资,增加持有委托理财规模。截面研究表明,国有企业、发行债券的企业以及主营业务盈利波动大的企业在新金融工具准则颁布后加速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FVTPL的金融资产的程度更高。由于国有企业更有能力和号召力联合企业投资,同时国有企业可以较快从银行融资,因此新金融工具准则颁布后,国有企业新设立基金公司、投资子公司或投资合伙企业的频率更高,而增加委托理财更少。发行债券的企业本身资金不够宽裕,因此并没有表现出更频繁地设立投资公司,而是增加更多委托理财。在新金融工具准则颁布后所有企业普遍增加设立投资公司和委托理财的背景下,主营业务盈利波动大的企业本身综合实力较差,没有表现出更频繁地设立投资公司和委托理财。本文的研究还表明,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颁布新金融工具准则和设立基金公司、投资子公司或投资合伙企业以及委托理财之间起到部分中介作用。(2)会计准则变革会影响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具体而言,本文研究发现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根据ECL模型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具有显著的价值相关性,企业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越大,企业的股票价格越低。同时,金融企业、内部控制好的企业、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以及关键审计事项中涉及到ECL模型的企业中,信用减值损失的价值相关性更高。与ICL模型相比,全样本企业花费巨大的精力执行ECL模型却未能提高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只有在金融企业和四大审计的企业中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才有所提高;原因是企业执行ECL模型存在“形式主义”的现象。表面上所有企业都执行了ECL模型,但是大部分企业根据ECL模型计提的减值与根据ICL模型计提的减值金额相等。(3)会计准则变革会影响企业的审计费用。具体而言,本文研究发现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企业的审计费用显著增加,当被审计公司持有原以成本法计量的权益性投资、被审计公司持有的非FVTPL的债权类金融资越多,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审计费用的促进作用更强。截面研究表明,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程度高的企业、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的企业,审计费用增加程度更低;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审计费用增加程度更高。新金融工具准则通过延长审计时间、提高审计风险以及追求更高质量审计三条路径提高审计费用。本文具有丰富的理论意义和重要的实践意义,理论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本文基于新金融工具准则视角,对会计准则变革如何影响企业金融投资行为、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以及审计费用进行研究,研究表明会计准则变革会影响企业的金融投资行为,对不同企业的会计信息价值相关性有不同的影响,更复杂的会计准则会增加企业的审计费用,本文的研究丰富了制度变迁的影响理论、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理论。此外,目前关于会计准则变革的经济后果的文献大多集中于某一国家或地区首次执行IFRS或与IFRS趋同的经济后果,如朱凯等(2009)、戴文涛等(2017)都是以2007年我国会计准则改革为背景进行研究;De George等(2013)和Raffournier等(2018)采用澳大利亚和瑞士的数据研究整体执行IFRS的经济后果。随着世界大多数国家已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目前会计的重点是为单一领域建立或修订高质量的会计准则,本文的研究丰富了单一会计准则变革影响的文献。第二,本文研究丰富了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文献,细分公允价值计量中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FVTPL)和计入其他综合收益(FVTOCI)对企业的不同影响。以往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研究大多只针对FVTPL进行研究或者将FVTPL和FVTOCI混为一体进行研究,例如贾平和陈关亭(2010)只针对FVTPL进行研究;而刘红忠等(2011)、Magnan(2009)则是将FVTPL和FVTOCI混为一体进行研究,本文研究则进一步区分了FVTPL和FVTOCI之间的差异,以及他们对企业投资行为的不同影响。以往学者认为企业最为关注公允价值计量,本文的研究表明,是否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并不是企业最关心的,企业最关心的是公允价值波动计入当期损益还是其他综合收益,丰富了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文献。第三,本文研究填补了预期信用损失研究的空白。采用ECL模型代替ICL模型计提减值是新金融工具准则最重要的变化之一,但是相关的研究却很少。目前仅有规范研究分析其制定的过程、实施的难点、未来将会对企业带来的影响,还有一些案例研究分析ECL模型对金融企业的影响;尚未有文献采用实证分析方法从会计信息价值相关性的角度分析ECL模型的经济后果,本文的研究弥补了预期信用损失研究的空白,丰富了会计信息价值相关性的研究。第四,本文丰富了新金融工具准则研究的相关文献。新金融工具准则作为近年来变动最大、影响最广的会计准则之一受到学术界与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各界对于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过程中将面临怎样的问题、引起怎样的后果表示关注。以往文献例如王菁菁和刘光忠(2014)、邱月华和曲晓辉(2016)、Maria和Stefan(2019)、黄世忠(2010)、Reitgruber(2016)等都是从理论分析的角度对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进行分析,尚未采用实证的方式检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经济后果,本文的研究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第五,本文研究丰富了企业金融投资行为、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以及审计费用的相关文献。以往关于企业金融投资的文献大多研究企业进行金融投资行为的动因和后果,也有少数学者如叶建芳等(2009)、He等(2012)、曾雪云和徐经长(2013)研究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如何影响企业金融投资行为。本文研究表明采用FVTPL替代FVTOCI对金融资产进行计量会使得企业减少金融投资,转向更稳健、更长期的投资方式,本文的研究丰富了企业金融投资行为的相关文献。以往文献对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有比较丰富的研究,会计政策是会计信息产生的依据,因此对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具有重要的影响。采用ECL模型计提减值是一项全新的会计处理方式,尚无文献对其价值相关性进行实证检验,本文的研究弥补了这方面的空白。本文从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两个方面分析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审计费用的影响,还从延长审计时间、提高审计风险以及追求更高质量审计三条路径进行研究,丰富了会计准则对审计费用影响的研究。本文的实践意义和政策建议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本文研究帮助准则制定者判断ECL模型的运用是否达到准则制定者想要的效果,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能反映金融工具风险报酬的实质的信息。总体而言采用ECL模型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具有显著的价值相关性,但是对比ICL模型却没有明显的优势。对于大多数非金融企业而言,建立信用风险管理系统、聘请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成本太高,而且并不是很有必要,因此本文建议只对金融企业采用ECL模型计提减值,其他企业依然采用ICL模型。第二,本文研究揭示了新金融工具准则如何影响企业的金融投资行为,回答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就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进行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以下简称《IFRS 9实施意见征询稿》)中的相关问题。企业为避免权益性投资公允价值波动和评估公允价值带来的影响而加速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FVTPL的金融资产,转而增加设立投资公司、增持委托理财,使得企业的投资策略更稳健,从短期投资转向中长期投资。第三,本文研究从审计费用角度揭示了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成本,回答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FRS 9实施意见征询稿》中的相关问题。我国上市公司普遍持有公允价值难以估计的股权投资,新金融工具准则强制对这些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会给企业带来较高的审计费用,同时也难以保证估值的合理性,本文建议对于公允价值难以估计的金融资产依然采用成本法计量。第四,目前的会计重心已从如实反映历史信息转而帮助会计信息使用者预测未来,涉及到更多关于预期的判断,这对审计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师不仅需要有专业的审计知识,更需要有广阔的知识面;同时审计师的声誉也显得更加重要。根据本文的研究表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企业更多地聘请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因此,本文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培育高素质审计师,加快培育高声誉、高国际知名度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