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良好生态环境是人与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和保证。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文明的永恒话题。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发展,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加快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研究成为迫切要求。尽管经过多年的实践与发展,我国初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有所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局面,但仍存在很多问题,各主体合作共治的格局尚未建立。文章正是出于这样的思考,以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以及马克思主义主体性思想为指导,分析了当前我国生态治理中多元主体合作的现状,找出了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生态问题的困境与成因,并依据经典与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维度,对多元主体在生态治理问题上实现有效的合作进行了启发性的探讨与思考。文章首先基于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和马克思主义主体性思想的理论角度,对我国生态治理中多元主体合作的现状进行了探究,指出在生态治理的实践过程中,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等主体已有了一定程度的合作。但是,这些合作多限定在党和政府的引导之下,自觉的合作机制并未形成,出现了一些合作的困境,如多元治理主体利益冲突、监督机制缺乏以及主体意识和实践投入不足等。其次,从理论的角度找出了困境的成因在于:“虚幻的共同体”的迷雾致使主体忽视共同体的“共同性”;“自主性”发挥失调致使主体忽视共同体的“公共性”;“能动性”缺失致使主体忽视共同体的“共生性”等方面。最后,主要依据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和马克思主义主体性思想的理论指引,探寻了尽快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合作共治格局的实现方式,一是建立多元主体互动合作的原则;二是阐明多元主体实现生态合作治理的终极目标与实现路径应为:人、社会、自然矛盾的真正解决,建立“生态共同体”;三是构建互动合作治理格局的新实践:践行“全民合作”的治理思维;形成主体合作的治理布局;拓展主体合作的自治空间;追求治理主体与过程的统一等。此外,鉴于环境问题的现实性与复杂性,文章将选取的我国部分地区进行生态治理的典型案例与本人实地考察相结合,分析了生态治理中多元主体的现实境遇,论证了生态治理中多元主体合作格局必将形成的现实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