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深港通是继QFII和沪港通后,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过程中浓墨重彩的一笔。而羊群效应一直是金融学领域的热门问题,根据过去的文献,受“追涨杀跌”风气的影响,中国股票市场始终拥有明显的羊群效应。在富有经验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引入后,中国股票市场的羊群效应是否减弱,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身是否也存在羊群行为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中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已是大势所趋,而深港通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开放的重要里程碑,可以更为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深港通是继QFII和沪港通后,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过程中浓墨重彩的一笔。而羊群效应一直是金融学领域的热门问题,根据过去的文献,受“追涨杀跌”风气的影响,中国股票市场始终拥有明显的羊群效应。在富有经验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引入后,中国股票市场的羊群效应是否减弱,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身是否也存在羊群行为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中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已是大势所趋,而深港通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开放的重要里程碑,可以更为真实地反映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同时深港通股票还具有覆盖行业广,羊群效应研究结果更具有代表性的特点,因此本文选择以深港通股票作为研究对象。本文将在深港通机制框架下,研究中国股票市场羊群效应的变化情况,验证境外成熟机构投资者进入中国股票市场后是否会增强深港通和深圳市场股票的羊群效应,影响市场的有效性,同时对境外成熟投资者在进入新兴市场后自身是否有羊群行为进行分析。本文主要根据改良CSAD模型,分四步对深港通股票的羊群效应情况进行研究。首先对深港通标的和整个深圳市场的股票从深港通成立日2016年12月5日到2020年12月31日进行回归,研究发现深港通和深圳市场均存在羊群效应。随后将这一时间段分为上涨下跌两阶段,发现无论是在深港通还是深圳市场,上涨阶段均存在羊群效应,而下跌阶段均不存在羊群效应,深圳市场的羊群效应存在非对称性。第二步是将一年作为一个时间窗口,运用时间窗口法从2016年1月到2020年12月逐月推进,通过比较分析,判断深港通引入节点前后,深港通标的和深圳市场的羊群效应是否发生了显著变化。第三步根据深港通资金流向将深港通开通后的时间段分为深港通资金净流入和深港通资金净流出两部分,对两部分分别进行回归,发现在深港通资金净流入的时间段,深港通股票存在严重的羊群效应,而在深港通净流出的时间段,深港通股票不存在明显的羊群效应。第四步是通过观测深港通资金参与度和组合收益的交叉项系数,发现深港通参与度高低直接影响了深港通股票的羊群效应程度,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身也存在着明显的羊群行为。深港通作为内地资本市场与海外市场的交易互通渠道,是中国资本市场深化开放的措施之一,对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化、全球化具有重要作用。虽然目前中国实体经济已经进入了一个高度全球化的进程,但与发达国家(地区)相比,中国的资本市场仍然相对封闭。香港股票市场相较于内地股票市场资本运营模式更加完善,且发展历史更久,是内地股票市场长期学习的对象。深港通的开通可以让香港投资者更为便捷的在内地进行投资,同时也让中国股市更好地与境外资本市场进行合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文主要的创新点在于运用时间窗口法对深港通引入后深港通和深圳市场的股票进行回归,得到回归系数随时间变化的序列,对系数进行比较并分析其变化原因。本文还将样本中的时间按深港通资金流向进行分类,对深港通资金净流入和净流出时深港通股票的羊群效应强度进行对比分析。同时本文通过构建深港通资金参与度和组合收益的交叉项,可以更直接地观测到深港通参与度的提升是否显著增强了深港通股票的羊群效应。实证研究表明,深港通机制引入后,深港通和深圳市场的羊群效应显著增强。香港海外投资通过深港通项目投资深圳A股后,深圳市场投资者对深圳A股的投资倾向趋于一致,其中,在上涨行情中,投资倾向的变化更加明显。海外成熟投资者不仅会起到“头羊”的作用带动境内投资者跟风投资,自身也因为缺乏信息和投资理念趋同存在一定的羊群行为。
其他文献
依据《民诉法解释》第93条第1款第5项之规定,经生效裁判确认的事实为预决事实,其在后诉中会产生免证的效力。按照理论界大多数的观点,这一规则即为预决效力规则。预决效力规则的合理化适用不仅关系到个案的裁判结果,而且会影响到司法权威与法的安定性。但预决效力这一会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产生巨大影响的规则,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仅有四部司法解释、两部地方法院的司法规范性文件中几条简单的条文对其加以规定,且各规定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和互联网金融的日益发展,支付方式发生了巨大变革,以支付宝为代表的新型支付方式已经全面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中,并且大有取代以现金、票据及实体信用卡为载体的传统支付方式,成为我国主流支付方式的趋势。新型支付方式为财产流转提供了多元化途径,使交易变得更加便利。然而新生事物的出现总会伴随着新的问题的发生,新型支付在适用的过程中出现了利用新型支付方式进行侵财的犯罪活动,对保障支付安全和公民的
执行难一直在挑战着司法公信力与社会诚信建设目标的实现,但也由此催生出新的执行模式——即通过各类网络管理平台、办案系统及信用联合奖惩等制度试图解决现有的司法执行问题,同时也推动法学界进一步探索新时代诚信社会与法治国家建设的格局。传统民事执行主要存在执行依据与执行标的形式多样、特殊案件被执行主体复杂和逃避执行成本低的问题,信用联合奖惩制度的出现较好地解决了上述问题。通过分析当前信用联合奖惩制度的制度构
50ETF期权自上市以来,受到了广泛的关注。期权市场对于风险管理、情绪反应、价格发现方面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重视期权市场反映的信息,对于投资者的策略实行或是监管者的宏观决策也会有较大的帮助。本文想研究方差风险溢价和尾部风险溢价,是由隐含波动率指数分解而出,在反映市场对于方差风险和尾部风险的偏好中有重要作用,并且部分学者已证明方差风险溢价和尾部风险溢价对于未来股市收益有预测能力。以往研究,隐含波动率
在过去的二十年中,金融科技已经以非常快的速度进行发展,传统银行业也开始拥抱并将继续拥抱金融科技。金融科技将通过改变银行相互竞争的方式来为银行提供动力,这也使得近十年信贷市场发生了巨大改变和创新,也对银行业的信贷业务带来了不小冲击。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是评价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关键指标,不仅是商业银行控制信贷投放的依据,也是评价金融业发展的标准。因此,评估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的决定因素以确保金融和
目前,企业越来越重视数据等资源的获取,数据在经济上的价值越来越受到关注,围绕数据的利用和竞争也越来越多。由于这一资源的利用涉及到个人信息和企业在这过程中产生的权益如何进行保护等诸多法律问题,由此产生了很多新的争议和纠纷。为促进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和数据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对企业作为主体所收集并加工的数据保护问题值得研究。就如何保护企业对于收集并加工的数据所享有的权益,首先需要解决的是企业数据能否作为民事
近年来,合同僵局问题引发学界与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为了该问题的妥当解决,有学者主张赋予违约方以合同解除权,另有学者出于防止违约方滥用解除权的考虑,提出司法解除的方案,还有学者力主借鉴德国法特别终止制度增设继续性合同基于重大事由解除权。虽然《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增设了违约方申请解除合同的规则,但关于该问题的争论仍未平息,学界尚未形成统一的结论。在合同僵局的应对上,多数学者都是经由某一案例(多为“新
研发投入与企业绩效的理论已较为成熟,但是过往的研究往往关注整个A股或者高新技术行业,针对某个具体行业细分领域的研究较少。医药生物行业具有区别与其他行业的特点,医药生物行业的研发活动具有周期长、风险高、投入高的特点,研发的产品是药物和器械等,受到政策和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药物和器械的研发、临床试验、上市申请、生产销售都需要各项审批,研发活动难度高、时间周期长的同时,也代表着未来可能的高收益,因此本文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口的极度膨胀,人类对自然资源的索取和破坏日益严重,生态环境面临严峻挑战。这场攻坚战中污染防治至关重要,特别是要妥善处理高污染、高耗能、产能过剩的“两高一剩”企业。金融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为解决污染防治问题,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已成普遍共识,尤其是其中规模最大、发展最为成熟的绿色信贷。为了大力推行绿色信贷,相关部门于2007年首次提出绿色信贷的概念,并在之后逐步丰富绿色信贷的内涵并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几十年的高速发展,我国已经成功实现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转变。但是经济体量的高速增长也带来了贫富分化、地区发展不均衡等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经济问题是我国经济高质量稳定发展的重要支撑。而普惠金融的出现、特别是近年金融科技的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