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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侦查是指法律授权的侦查机关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秘密地收集证据、查明犯罪、查获犯罪人的侦查措施的总称。技术侦查措施包括电子监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或录像、邮件检查等专门技术手段。由于技术侦查具有秘密性、技术性等特点,在打击智能型、隐秘型犯罪方面有独特功效,因而采用技术侦查手段侦查职务犯罪案件,是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另一方面,鉴于技术侦查措施潜在的侵权滥权风险,各国均通过立法对其进行规制。然而在我国,负责职务犯罪侦查的检察机关运用技术侦查手段却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立法的缺失导致实际运用中存在种种问题,既不利于犯罪控制,也不利于人权保障。同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生效以及我国《律师法》的修订,对职务犯罪的侦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在此背景下,研究对我国职务犯罪案件适用技术侦查及其立法,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也是实践中的迫切需要。本文运用比较分析、逻辑分析等方法,从技术侦查的概念特征入手,在考察域外技术侦查在职务犯罪案件中的适用状况后,分析了我国职务犯罪案件适用技术侦查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进行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职务犯罪技术侦查立法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本文共分四章进行阐述。第一章是技术侦查与职务犯罪的概念,列举了当前学界对技术侦查的几种定义并作出自己的界定,揭示了技术侦查措施的四个主要特征:侦查方式的秘密性、侦查手段的技术性、获取证据的直接性及对隐私权的侵犯性,并将本文讨论的职务犯罪作狭义解释。第二章是对域外技术侦查在职务犯罪案件中的适用状况进行考察,通过对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比较分析,总结出其立法中共性的东西:既授予职务犯罪侦查机关技术侦查权,又对技术侦查权作出严格限制;立法体例主要有诉讼法律模式、综合法律模式和专门法律模式三种;共同遵守重罪适用原则、最后手段原则、相关性原则、司法审查原则和权利救济原则等基本原则。第三章是我国职务犯罪案件适用技术侦查的现状,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并从多角度分析了对我国职务犯罪案件适用技术侦查进行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四章是对我国职务犯罪案件适用技术侦查的立法设计,提出了职务犯罪技术侦查立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立法体例,并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域外先进经验,分别就职务犯罪技术侦查的适用范围、申请与审批程序、技术侦查所获资料信息的使用以及技术侦查中的公民权利救济制度进行了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