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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经济和科技国际化快速发展步伐的影响下,愈来愈多的建筑企业开始跃跃欲试,跻身参与到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去,中国企业对国际建筑工程项目的承包,最难以逾越的鸿沟,就是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合同问题。 FIDIC合同条件作为建筑工程项目中国际通用的合同文件,以其明确的责任分工和严格的质量监管被认为是中外合作建筑工程项目中国际标准合同范本。然而,对于中国建筑企业来讲,FIDIC合同文件在汉译时,因为受到其专业性、目的性和实效性的制约,面临着巨大的困难。目前,国内对FIDIC合同条件汉译方面的研究还很少,而且FIDIC合同条件译丛中有些专业词汇的译法也值得商榷(刘春梅、房维,2010)。鉴于此,本文从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的视角出发,旨在探讨该理论指导下的FIDIC合同条件的语言特点及其汉译方法和技巧。 本文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章阐述了本研究的背景、必要性以及研究方法和问题,并且对全文的脉络进行了简单介绍。 第二章作为本文的文献综述,首先介绍了 FIDIC合同条件,其次回顾并分析了国内外从功能主义理论角度对合同翻译的研究以及国内外对合同汉译的现有研究,并且综述了功能主义翻译理论的发展过程。 第三章是本文的理论基础,着重解释了功能主义翻译理论这一概念,并且对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理论进行了总结,得出了翻译四大法则:目的法则(skopos rule)、连贯法则(coherence rule)、忠实法则(fidelity rule)和忠诚法则(loyalty rule)。 第四章从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理论的原则出发,分别从词汇层面、句法层面以及语篇层面详细分析了合同条件翻译的方法,如何将SL有效地转化成TL,实现功能主义翻译理论的最终目的。 第五章是本文的结论部分,通过本文的研究,笔者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一个可读性和可信性更强的FIDIC合同条件中文版本可以出版,并实现译文的准确性、精确性以及一致性,指导工程实践,降低工程操作失误。此外,本章也提出了本文研究存在的不足之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