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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人类的一切社会经济活动都离不开作为空间载体的土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调“绿水青山”这一我国未来发展的“金山银山”。同时近几年来,国家强力实施了脱贫攻坚战略,目前正在推进脱贫成果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衔接。这给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带来了新的挑战,提出了新的要求。长江上游高山峡谷区具有山高、坡陡、谷深的地形特点,这决定了此类区域未来的土地利用需综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需求。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地处长江上游高山峡谷区,既是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的水土流失和泥石流灾害区,同时也是贫困纵深严重的国家级深度贫困县。地处东川区西北部的舍块乡,生态环境脆弱、生存条件较差,是东川区唯一一个进行整乡易地扶贫搬迁的省级重点扶贫乡镇。整乡搬迁并不意味着“一搬了之”,舍块乡的土地资源依然是搬迁人口不可缺少的增收途径之一,因此乡内的土地资源需要在加大保护力度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农村特色扶贫产业用地,用以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成果。本文选取东川区舍块乡这一典型区域进行研究,旨在探讨长江上游高山峡谷生态脆弱区土地资源保护与农村扶贫产业用地开发的“双赢”问题,为长江上游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基础依据。
特殊的地理区位和乡情,决定了舍块乡未来土地资源利用的基本战略是:以生态保护优先,以土地资源保护为主,在保护中适度进行农村扶贫特色产业用地开发,从而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做出贡献。本文以土地生态适宜性、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和生态经济效益等理论作为指导,在对舍块乡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ArcGIS技术,以东川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中的“现状土地利用图斑”为评价单元,通过综合考虑当地的自然和社会条件,对全乡土地进行了适宜性评价,得到了宜耕地类、宜林果产业用地类、宜林地类、宜牧地类、宜自然生态保护地类、宜建地类等6类土地适宜类的评价结果;进而以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优先等原则为指导,从生态文明建设和当地农村扶贫特色产业用地开发的需要出发,对舍块乡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进行了优化。主要结论如下:
一、舍块乡现有的土地利用结构不科学,土地利用率有待提高。一是舍块乡未利用地占比较大,后备土地资源较多,但因其位于高山峡谷生态脆弱区,山高坡陡,自然环境恶劣,未利用地开发难度高。二是全乡现有耕地中有一半以上的耕地为坡度>25°的陡坡耕地,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三是林地比例显著偏低,目前全乡森林覆盖率仅为21.91%,离云南省提出的2025年和203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分别达到65.7%和67%以上的目标差距很大。
二、全乡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表明,舍块乡宜耕地面积十分有限,只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3.34%,主要集中在云坪村;全乡土地总面积的7.80%为宜林果产业用地,主要分布在白鹤村,且其中三等宜林果产业用地占比较大,达88.52%;全乡土地总面积的48.90%为宜林地,在各村都有一定面积分布,以三等宜林地面积最大,占了全乡宜林地面积的94.28%;全乡土地总面积的32.28%为宜牧地,其中三等宜牧地占了近4/5,且一半以上的宜牧地分布于云坪村;全乡土地总面积的6.23%为宜自然生态保护地,其中2/3分布于云坪村、新和村和二二二林场;宜建地面积极少,仅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43%,缺乏一等宜建地,二等和三等宜建地在8个村均有分布。
三、舍块乡土地利用优化配置后,耕地大部分集中在宜耕土地较多的云坪村,满足了当地发展高山药材规模种植的需求。林果产业用地主要集中在舍块村、白鹤村和茂麓村,这是基于当地发展绿色经济以及特色产业的需求,将一部分较适宜进行种植经济林果的土地进行了特色产业开发。林地则主要依据适宜性评价结果并结合舍块乡肩负建设生态屏障的重任进行布局,将现有林地和宜林荒山荒地均布局为林地,优化配置后的林地主要集中在九龙村。牧草地则主要集中在了云坪村,进一步向集中化、规模化进行布局,满足当地发展畜牧业规模养殖的需要。根据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将舍块乡一部分难以利用的土地保留为自然生态保护地,用以进行生态的自然恢复。建设用地主要根据适宜性评价结果和舍块乡整乡搬迁以及发展产业的需要,将建设用地近一半布局在云坪村。经过优化配置后,耕地面积减少了663.22hm2,林果产业用地面积增加了1307.98hm2,林地面积增加了2101.35hm2,牧草地面积增加了5411.57hm2,建设用地面积减少了57.48hm2,未利用地面积(自然生态保护地归入优化后的未利用地)减少了7703.01hm2。
四、从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出发,本文对舍块乡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进行了优化,与2017年土地利用现状相比,优化后的用地结构与布局更加重视自然生态因素的影响并切实考虑了当地实际发展的需求,也较好地解决了土地利用现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因此,优化配置后的用地布局更加科学且具有更强的现实意义。优化结果分析表明,优化后的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使得舍块乡土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比优化前增加了47.48%,有效地提升了舍块乡土地利用的生态效应,有力地保护了舍块乡的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同时,进一步满足了舍块乡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际需要,提升了总体土地利用率和综合效益。本文提出的土地资源保护与特色产业用地开发优化方案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为未来舍块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依据;同时,也为其他类似地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特殊的地理区位和乡情,决定了舍块乡未来土地资源利用的基本战略是:以生态保护优先,以土地资源保护为主,在保护中适度进行农村扶贫特色产业用地开发,从而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做出贡献。本文以土地生态适宜性、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和生态经济效益等理论作为指导,在对舍块乡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ArcGIS技术,以东川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中的“现状土地利用图斑”为评价单元,通过综合考虑当地的自然和社会条件,对全乡土地进行了适宜性评价,得到了宜耕地类、宜林果产业用地类、宜林地类、宜牧地类、宜自然生态保护地类、宜建地类等6类土地适宜类的评价结果;进而以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优先等原则为指导,从生态文明建设和当地农村扶贫特色产业用地开发的需要出发,对舍块乡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进行了优化。主要结论如下:
一、舍块乡现有的土地利用结构不科学,土地利用率有待提高。一是舍块乡未利用地占比较大,后备土地资源较多,但因其位于高山峡谷生态脆弱区,山高坡陡,自然环境恶劣,未利用地开发难度高。二是全乡现有耕地中有一半以上的耕地为坡度>25°的陡坡耕地,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三是林地比例显著偏低,目前全乡森林覆盖率仅为21.91%,离云南省提出的2025年和203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分别达到65.7%和67%以上的目标差距很大。
二、全乡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表明,舍块乡宜耕地面积十分有限,只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3.34%,主要集中在云坪村;全乡土地总面积的7.80%为宜林果产业用地,主要分布在白鹤村,且其中三等宜林果产业用地占比较大,达88.52%;全乡土地总面积的48.90%为宜林地,在各村都有一定面积分布,以三等宜林地面积最大,占了全乡宜林地面积的94.28%;全乡土地总面积的32.28%为宜牧地,其中三等宜牧地占了近4/5,且一半以上的宜牧地分布于云坪村;全乡土地总面积的6.23%为宜自然生态保护地,其中2/3分布于云坪村、新和村和二二二林场;宜建地面积极少,仅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43%,缺乏一等宜建地,二等和三等宜建地在8个村均有分布。
三、舍块乡土地利用优化配置后,耕地大部分集中在宜耕土地较多的云坪村,满足了当地发展高山药材规模种植的需求。林果产业用地主要集中在舍块村、白鹤村和茂麓村,这是基于当地发展绿色经济以及特色产业的需求,将一部分较适宜进行种植经济林果的土地进行了特色产业开发。林地则主要依据适宜性评价结果并结合舍块乡肩负建设生态屏障的重任进行布局,将现有林地和宜林荒山荒地均布局为林地,优化配置后的林地主要集中在九龙村。牧草地则主要集中在了云坪村,进一步向集中化、规模化进行布局,满足当地发展畜牧业规模养殖的需要。根据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将舍块乡一部分难以利用的土地保留为自然生态保护地,用以进行生态的自然恢复。建设用地主要根据适宜性评价结果和舍块乡整乡搬迁以及发展产业的需要,将建设用地近一半布局在云坪村。经过优化配置后,耕地面积减少了663.22hm2,林果产业用地面积增加了1307.98hm2,林地面积增加了2101.35hm2,牧草地面积增加了5411.57hm2,建设用地面积减少了57.48hm2,未利用地面积(自然生态保护地归入优化后的未利用地)减少了7703.01hm2。
四、从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出发,本文对舍块乡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进行了优化,与2017年土地利用现状相比,优化后的用地结构与布局更加重视自然生态因素的影响并切实考虑了当地实际发展的需求,也较好地解决了土地利用现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因此,优化配置后的用地布局更加科学且具有更强的现实意义。优化结果分析表明,优化后的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使得舍块乡土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比优化前增加了47.48%,有效地提升了舍块乡土地利用的生态效应,有力地保护了舍块乡的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同时,进一步满足了舍块乡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际需要,提升了总体土地利用率和综合效益。本文提出的土地资源保护与特色产业用地开发优化方案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为未来舍块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依据;同时,也为其他类似地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提供了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