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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型城市通常将自然资源的开采、开发及加工作为主导产业,地区发展呈现出明显的资源导向性和资源依赖性。目前,中国资源型城市涵盖国土面积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近41%,吸纳了近5亿人就业,以矿产资源开发为主的产业增加值占全国工业增加值近25%。资源型城市的迅速崛起为我国工业化起步和经济快速增长提供了重要支撑。然而,随着资源红利的逐渐消失,对资源型产业的过度依赖使得资源型地区接续替代产业发展滞后,地区经济持续增长受到掣肘。资源型城市在深陷“富饶的贫困”的同时,长时间、高强度的资源开采也使其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尤其是以煤炭为主的矿业城市,其在资源开发、加工及使用中所产生的大量废水和废气是造成地区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不仅如此,高度依赖资源型产业的经济发展模式还会加速地区生产要素沉淀,诱发僵尸企业,而僵尸企业在占据地区大量资本、土地、劳动等资源的同时,却始终生产效率低下,“僵而不死”且低效生产的企业大量存续会显著增加地区污染排放,从而进一步加剧地区环境污染问题。据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统计,中国黑色金属冶炼加工业和石油加工业中僵尸企业数量在全部工业企业中的占比近30%,而具有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率特征的金属冶炼及加工业中的僵尸企业难抑增产冲动正是加剧地区环境污染问题的关键症结。因此,在关注资源型地区环境污染问题的同时,重视和探究相应地区的僵尸企业问题对于遏制资源型地区环境污染,推动相应地区绿色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已有研究从经济增长维度就资源产业依赖对地区发展的“诅咒”效应进行了有益探讨,并基于荷兰病效应、制度弱化效应、创新挤出效应等逻辑对其进行了十分丰富的机制分析。然而,对于资源产业依赖是否会诱发“环境诅咒”效应却鲜有关注。无疑,在以绿色转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对资源产业依赖如何影响污染排放展开专门考察,研究资源产业依赖的“环境诅咒”效应将有助于重新审视资源依赖型的产业发展模式对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际影响,是从环境保护维度对资源诅咒研究的必要延伸。同时,将僵尸企业纳入资源诅咒分析框架不仅能够拓宽资源诅咒传导机制的研究内容,还有助于厘清僵尸企业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重要影响,进而为地区通过全面绿色转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参考。基于上述现实背景并针对已有研究的不足,本文采用数理演绎与实证检验相结合的研究范式,系统考察了资源产业依赖对企业污染排放的具体影响。同时,结合资源型地区僵尸企业频发的现况,本文实证检验了资源产业依赖是否会诱发僵尸企业,并明确了僵尸企业的环境污染效应。在此基础山,从僵尸企业的视角为资源产业依赖的“环境诅咒”效应提供机制解释。本文旨在揭示资源型地区“环境诅咒”效应的存在性及其形成机制,以期为资源型地区打破经济和环境双重“诅咒”,加速实现绿色转型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与决策参考。首先,本文构建了包含制造业部门、资源产业部门、技术研发部门和环境治理部门的四部门内生增长模型,并将实际污染排放和地区僵尸化程度纳入模型中,通过数理推演从理论上证明了资源产业依赖是否会诱发“环境诅咒”效应,并揭示了资源产业依赖对僵尸企业的“诱发效应”,以及僵尸企业对环境污染的具体影响。进而,本文综合利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和中国工业企业污染排放数据库,对资源产业依赖、僵尸企业与污染排放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理论分析表明:第一,资源产业依赖程度的提高会促增企业污染排放,即高度依赖资源型产业的经济发展模式会加剧环境污染问题,引致“环境诅咒”效应;第二,资源产业依赖程度的提高还会加深地区僵尸化程度,即高度依赖资源型产业的经济发展模式会诱发僵尸企业;第三,僵尸企业的大量滋生会促增实际污染排放;第四,资源产业依赖会通过诱发僵尸企业,加深僵尸化程度,进而加剧地区环境污染问题。进一步地,基于微观数据的描述性统计分析表明,相较于非资源型城市,资源型城市的各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强度以及僵尸化程度均明显更高,并且僵尸企业与环境污染排放之间呈现出明显的正相关关系。相关特征性事实均为理论分析结果奠定了现实基础。其次,基于理论分析得到的相关命题与假说,本文将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与中国工业企业污染排放数据库进行匹配,借助工业企业数据对资源型产业进行甄别,进而首次基于微观企业层面的数据构建了各城市历年的资源产业依赖指标。在此基础上,本文实证考察了资源产业依赖对企业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排放的影响。结果表明,城市资源产业依赖程度的提高会显著增加企业的COD排放和SO2排放,从而证明了资源产业依赖的“环境诅咒”效应显著存在。同时,为了更为全面地揭示资源产业依赖的“环境诅咒”效应,本文还依次从区位差异、企业特征、政府行为和外部环境四个维度进行了异质性分析。结果显示:第一,资源产业依赖对企业COD排放以及SO2排放的促增效应在中西部地区以及资源型地区更加明显。这也表明煤、石油、天然气、铁矿石等矿产资源较为集中的地区更易形成资源依赖型的产业发展模式,相对更高的资源依赖程度会显著加大企业污染排放。第二,资源产业依赖程度的提高会显著增加非国有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污染排放。这一结果在折射出非国有企业由于缺乏政策优势,更易“贪食”资源红利的同时,也证实了劳动密集型企业更倾向于依赖资源型产业,从而呈现出明显的“环境诅咒”效应。第三,资源产业依赖的“环境诅咒”效应在非官员更替地区和非两控区地区更加显著。该结论不仅表明政策不确定性可以打破政企关联,其产生的震慑作用能够倒逼企业进行污染减排,还充分体现了环境规制政策在缓解污染排放问题方面的积极作用。第四,资源产业依赖对企业COD排放和SO2排放的促增效应在经济发展压力较大以及市场化水平较低地区更为显著。该结果表明经济发展较差地区更易于形成过度依赖资源型产业的发展模式,而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有利于激励企业积极投身污染治理,从而有利于破解资源产业依赖的“环境诅咒”效应。进一步地,为了更为深刻地阐释资源产业依赖影响的广泛性,本文实证检验了资源产业依赖对企业前端污染防治行为、末端污染治理能力以及企业其他各类污染物排放的具体影响。结果表明:资源产业依赖会显著增加企业新鲜用水量以及煤炭消耗量,从而不利于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实现污染的前端防治。不仅如此,资源产业依赖还会通过降低企业污染去除效率来削弱企业末端污染治理能力。此外,伴随资源产业依赖程度的提高,企业工业废气排放量、氮氧化合物排放量、烟粉尘排放量以及工业粉尘排放量也会显著增加。相关结果在为资源型地区“环境诅咒”效应提供经验证据的同时,也表明全面关注各类污染物治理对于推动资源型城市绿色转型发展至关重要。再次,本文在采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和FN-CHK方法对僵尸企业进行准确识别的基础上,分别从城市层面(宏观)和企业(微观)层面就资源产业依赖对僵尸化程度以及资源产业依赖对企业僵尸化的影响进行了实证考察,并对资源产业依赖的僵尸企业“诱发效应”的异质性和作用机制进行了系统的经验识别。研究结果显示:其一,资源产业依赖程度的提高会显著增加工业企业沦为僵尸企业的风险,进而加深地区僵尸化程度,即资源产业依赖对僵尸企业的“诱发效应”显著存在;其二,异质性影响分析结果显示,资源产业依赖对僵尸企业的“诱发效应”在中西部地区、资源型地区、远离港口地区,以及在资源密集型行业、市场规模较小的企业、非国有企业中表现得更为明显;其三,在宏观层面,资源产业依赖会通过补贴呵护效应、创新挤出效应、竞争弱化效应和信贷滋润效应来提高地区僵尸化程度;在微观层面,资源产业依赖会通过拉低投资水平、增加负债压力、降低生产效率和盈利能力而产生企业经营绩效恶化效应,从而削弱企业的自生能力,增加正常企业沦为僵尸企业的风险;其四,资源产业依赖所引致的僵尸企业问题不仅会显著抑制资源型地区的经济增长,还会降低非僵尸企业的投资水平和盈利水平,并增加非僵尸企业的融资成本,从而不利于非僵尸企业经营绩效的改善和地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继而,在证实资源产业依赖的“环境诅咒”效应以及僵尸企业“诱发效应”显著存在的基础上,本文从僵尸企业视角为资源产业依赖的“环境诅咒”效应提供解释。一方面,本文实证检验了地区僵尸化程度对企业污染排放的具体影响;另一方面,本文将各城市僵尸化程度作为中介变量,利用中介效应模型验证了资源产业依赖是否会通过诱发僵尸企业进而加剧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研究结果表明:其一,伴随城市僵尸化程度的加深,企业的COD排放和SO2排放均显著增加;其二,地区僵尸化程度对企业污染排放的促增效应在资源型地区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中更加显著;其三,伴随僵尸化程度的加深,企业工业废气排放量、氮氧化合物排放量、烟粉尘排放量以及工业粉尘排放量也会显著增加。其四,资源产业依赖确实会通过加深地区僵尸化程度来促增企业COD排放和SO2排放。该结果证实了资源产业依赖所引致的僵尸企业问题的确会显著增加企业污染排放,进而引发资源型地区的“环境诅咒”效应。因此,切实推进僵尸企业处置与出清对于打破资源型地区“环境诅咒”效应,助力地区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最后,基于理论推演和实证研究得到的主要结论,本文为资源型地区绿色转型发展提供了重要启示。第一,资源型城市应破除“以矿为本”的狭隘发展观,主动推行“渐进式”的主导产业更替方式,合理选择产业发展模式,依托产业绿色、多样化发展战略来打破“诅咒”,推动资源型城市绿色可持续发展。第二,应在用好政府“有形之手”的同时,充分用活市场这只“无形之手”。资源型地区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既要利用环境规制等政策工具来遏制环境污染问题,也应推进和完善排污权交易机制和碳交易市场建设,更多依托价格机制来推动地区污染减排。第三,应全面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和出清工作,以便在减缓资源产业依赖“环境诅咒”的同时,助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应始终秉持“必须让市场说了算,而不是靠政府决定谁活谁死”的原则,使企业在市场中“优胜劣汰”;另一方面,对待加速处置现有僵尸企业与谨防新的僵尸企业形成应“两手抓”,剥离政府干预、优惠信贷等对僵尸企业的促增影响,在从源头上阻断政府及银行为僵尸企业续命的同时,优化地区市场竞争环境,运用市场“无形的手”倒逼企业增强自生能力。第四,在治理僵尸企业和破解资源诅咒的过程中,应始终遵循以点代面、有所侧重的政策实施策略。政府要积极发挥东部地区、高市场化地区在僵尸企业治理过程中的示范效应,优先试点、优先治理,让相应地区的治理经验辐射其他资源型地区。始终坚持因地制宜、一地一策的治理原则,坚决规避“一刀切”式政策对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