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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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实践起步于2003年“非典”疫情,当时我国常态化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尚未建立起来,面对数量骤增的医疗废物只能发布技术性规范文件予以指导。2019年底的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法律制度的发展进程,虽然疫情期间的医疗废物在政府各部门的有力协调下实现了安全处置,但也暴露了我国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短板。现行法律体系中缺乏对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顶层设计,其能够直接适用的依据只有突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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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实践起步于2003年“非典”疫情,当时我国常态化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尚未建立起来,面对数量骤增的医疗废物只能发布技术性规范文件予以指导。2019年底的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法律制度的发展进程,虽然疫情期间的医疗废物在政府各部门的有力协调下实现了安全处置,但也暴露了我国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短板。现行法律体系中缺乏对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顶层设计,其能够直接适用的依据只有突发事件中临时制定的部门规章,且往往针对性较强。2020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了承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职责的相关主管部门,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政府职责第一次在法律层面得到明确,为思考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法律体系带来了新的契机。对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法律制度进行系统性研究,有利于防范化解医疗废物污染环境的风险,促进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构建。文章主要从四个部分展开讨论:第一部分是概述,通过分析对比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环境事件的概念,明确具体的研究范围,界定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法律制度的概念,分析探讨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法律制度的特征,对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法律制度的价值进行界定,为其制度完善的思考奠定基础;第二部分是通过概述我国的制度发展历程和现行法律依据,以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规范性文件为例,采取规范分析的方法,总结制度存在的现实问题,如应急处置规范效力层级过低、与现行法律体系衔接不畅、应急评估制度尚未健全、应急响应协调机制存在缺陷、应急保障制度尚需完善等;第三部分是域外借鉴,概述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典型国家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制度,从中得出完善我国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法律制度的启示;第四部分是结合现实问题和域外启示提出完善建议,在行政法规层面对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进行制度设计,做好与应急法律规范的衔接和常态法律的转换,从应急评估、应急协调、应急保障多方面机制进行具体的制度完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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