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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是针对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悬殊提出的重大命题,是城乡一体化不可或缺的部分,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关系到能否顺利建成小康社会、能否成功构建和谐社会、能否最终实现现代化。我国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由政府推动而展开,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主导地位无法替代,必须承担公共服务供给的主要责任。管中窥豹可见一斑,苏州市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先行先试对其他地区不无借鉴意义。改革开放以来,苏州市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经历了探索、启动、深化阶段;通过建立领导小组机制、构建政策规划框架、推行典型示范机制,破除二元户籍制度、设立改革专项资金、加强新型社区建设等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由于其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不同,特别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财政资金投入不均衡、户籍制度改革不深入、服务供给主体不广泛等问题较为突出,苏州市特色经验的推广遇到了现实困境;而苏州市深入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需要通过调整顶层战略设计、强化官员服务意识、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培育多元供给主体进行政府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