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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外就餐”已成为居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表明,长期在外就餐往往比在家就餐摄入更多的能量、脂肪、碳水化合物和盐,因此被认为是导致超重和肥胖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我国“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妇幼保健工作受到了更多的关注,孕期健康行为显得尤为重要。而目前国内外研究大多聚焦于在外就餐所引起的结局指标(如超重和肥胖),很少有涉及到孕妇在外就餐影响因素的研究。目的:通过调查中国西部重庆市和兰州市两地的三所医院孕妇平均每周在外就餐频率、社会人口学特征、胎次及健康行为现况,描述在外就餐频率分布现状,并探索孕妇在外就餐频率的影响因素,为孕期在外就餐行为干预提供参考,对孕期保健提供理论依据。方法:采用横断面调查,方便抽样法于2017年8月~2018年6月对重庆市和兰州市三所医院的妇产科分娩后2-3天的孕妇进行自填式问卷调查,纳入分娩一胎和二胎的单胎活产新生儿的孕妇,排除分娩三胎及以上胎次的孕妇。最终纳入有效样本2754名,包括1878名一胎孕妇和876名二胎孕妇。采用条形图、中位数、众数、频率、构成比、均数±标准差和平均秩次描述孕妇的社会人口学特征和平均每周在外就餐频率的分布情况,卡方检验、独立样本t检验和曼-惠特尼秩和检验(Mann-Whitney U检验)描述孕妇的社会人口学特征、在外就餐频率和生活方式的差异,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探讨调整相关变量后,孕妇在外就餐频率的影响因素。结果:总体情况:两地区孕妇在外就餐情况随着就餐次数的增加,人数构成比大约呈现下降的趋势。每周在外就餐平均为1.6次,35.2%的孕妇(970人)每周在外就餐频率在两次及以上,64.8%的孕妇(1784人)每周在外就餐频率在两次以下。两地情况:兰州地区和重庆地区孕妇平均每周在外就餐分别为1.2次和3.0次。26.3%的兰州地区孕妇平均每周在外就餐频率在2次及以上,67.5%的重庆地区孕妇平均每周在外就餐频率在2次及以上。重庆地区孕妇在外就餐频率显著高于兰州地区孕妇(c2=346.028,P<0.001)。不同胎次情况:一胎孕妇和二胎孕妇平均每周在外就餐分别为1.7次和1.3次。37.5%的一胎孕妇平均每周在外就餐频率在2次及以上,30.3%的二胎孕妇平均每周在外就餐频率在2次及以上。一胎孕妇在外就餐频率显著高于二胎孕妇(平均秩次:一胎孕妇1414.3次,二胎孕妇1298.9次,Z=-3.884,P<0.001)。影响因素:多因素分析中,二胎孕妇(P=0.009,OR=0.78,95%CI0.65~0.94)、自己不是独生子女的孕妇(P<0.0001,OR=0.63,95%CI0.52~0.75)更有可能趋向于每周两次以下在外就餐。夫妻人均月收入(元)在4500~9000元(P=0.009,OR=1.26,95%CI 1.06~1.50)和9000元以上(P<0.0001,OR=1.71,95%CI 1.34~2.19)的孕妇、食物偏好为“口味”的孕妇(P=0.002,OR=1.31,95%CI 1.10~1.56)、户籍地为农村的孕妇(P=0.004,OR=1.44,95%CI 1.12~1.85)、重庆地区孕妇(P<0.0001,OR=5.36,95%CI 4.33~6.63)、每日身体活动时间大于等于30分钟的孕妇(P<0.0001,OR=1.61,95%CI 1.32~1.98)更有可能趋向于每周两次及以上在外就餐。结论:两地区约三分之一的孕妇每周在外就餐频率在2次及以上,一胎孕妇和重庆地区孕妇每周在外就餐频率较高。在外就餐频率2次及以上与初胎、夫妻人均月收入在4500元以上、自己是独生子女、食物偏好口感、农村户籍、居住在重庆地区、每日身体活动时间超过30分钟相关,有必要对具有上述特征的孕妇针对性地加强孕期营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