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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视角下,多是从维权的角度来分析农民上访问题,并把农民上访的状况理解为农民权利意识的觉醒,是加强村民自治的必然要求,要求限制基层政府的治理权限。然而,税费改革后,乡村治理资源发生了巨大变化,也导致了乡镇治理能力的削弱以及国家权威在乡村社会的弱化。此时,农民上访的高潮却只升不降,谋利型上访愈来愈突出,给政府的治理及乡村的发展带来极大的困扰。农民不再处于传统理解中的“弱势”地位,反而基层政府面对这一现状越来越无力,治理手段越来越匮乏。在信访治理中,基层政权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治理体系。由于乡村治理权力弱化,乡村治理环境发生变化,乡村治理主体单一且缺乏与农民的互动,乡村治理资源的匮乏所导致的乡村治理有心无力等综合因素,造成了信访量居高不下,信访终结机制难以奏效,信访内容合理性难以区分,信访考核机制异化等基层信访问题。对此,它一方面从推进司法体制建设和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等宏观政治层面提出建设意见,另一方面通过采取实现分类治理和强化基层治理等基层实践措施来有效改善基层信访工作。所谓“分类治理”,是指通过对众多农民上访案件的分析和归纳,将农民上访归类为四类:利益诉求型上访、矛盾纠纷型上访、揭发型上访、非治理型上访,并针对每种上访类型提出相应的治理意见。 本文试图通过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在统计分析H县农民上访情况的基础上,借鉴已有的科研成果,力求对农民上访的原因以及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较为系统的分析,并将该问题放到当前乡村治理的视野下深入思考,从而既探讨如何着眼于实际问题的妥善解决,加强与改进农村信访工作,维护农村稳定,又注重研究如何从基础实践、宏观政治层面进行创新,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以促进基层信访工作体制的改善,从而促进农村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