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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情就决定了中国不能走俄国的无产阶级专政之路,只能建立一个由无产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型的社会形态。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它同时又是一个具有过渡性质的社会,但它仍然有一个形成、发展和终结的过程。
为了考察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形成、发展和终结的全部过程,从如下四个方面来研究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全貌,即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雏形---中央革命根据地;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模型--陕甘宁边区、东北解放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全面确立--建国头三年;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消失--建国后四年。
1952年下半年开始,党和毛泽东渐渐放弃了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构想,提出并加速实践过渡时期总路线,跑步迈向社会主义,导致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中断。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四个方面:
第一,对中国国情缺乏深刻认识;第二,对建国后国内主要矛盾的判断出现了偏差;第三,对马列有关理论的片面理解;第四,党的思想仍在过去的轨迹上滑行。
由于新民主主义社会没能按预期发展下去,致使中国的社会主义不是标准意义上的、合格的社会主义。因此,过渡时期总路线完成以后,中国进入的是一种社会经济相对落后,社会政治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的初级形态的社会主义。这不得不发人深省,不得不使我们认真地反省和总结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教训和经验。首先,应坚持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其次,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不能照搬照套,不能用经典著作来裁剪现实,因为中国的现实条件与当年马恩列所设想的情况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在这种现实面前,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只能是指南,而绝不是教条。第三、急躁冒进与坐等其成的做法同样都是错误的。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实践以及终结对当代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具有重大的借鉴价值。首先,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对新中国建设和发展具有指导意义。其次,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指导意义:第一,必须遵循历史规律,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第二,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关系。第三,必须正确处理好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