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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社会正处于飞速发展时期,与以往的计划经济时代相比,中国社会也正处于急剧转型时期,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改变,人与人之间关系建立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人口流动时有发生,在生活、工作压力增大的情况下,人们的心理出现躁动现象很容易出现法律事务纠纷,这些纠纷的产生破坏了原有的社会良好秩序,这就客观上要求让这些纠纷要迅速得到化解,恢复社会秩序,否则殃及国民正常生活的社会大环境。有些纠纷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产生的新问题,在实体法尚未规定的情况下,受害人与加害人之间的矛盾无法得到解决,就会必然会出现社会极端方式来化解这些矛盾。这样很容易演化成棘手的社会问题,因此在立法方面,就客观地要求法律制度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不能以老眼光看待新问题。本篇论文就是站在社会发展的前沿,以发展的眼光寻求解决社会新矛盾的方法。探求顺应时代潮流的新制度,以更好地促进社会良性发展。我国民事立案制度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是一项重要司法制度,它是发起诉讼程序,保护受害人实体权益的必经程序,因此设计好这一制度对受害人及社会秩序方面都具有不可轻视的作用,由于我国当前的民事立案制度存在方方面面的实体问题和理论问题,使得当事人时常徘徊在司法门槛之外。现存的立案制度该何去何从?本文分四个步骤来探索:其一,探讨了我国民事立案制度与相关法律制度关系及其功能价值、存在的法理分析。民事立案制度的价值及法理基础决定我国民事立案制度的存废及改革方向。任何制度的确立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得到肯定之后,应该朝什么样的目标来构建这一制度是至关重要的,本章节从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阐释了诉权理论、程序当事人理论、起诉条件、诉讼要件、权利保护要件理论,围绕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社会主题作综合说明。通过上述理论综合连接为民事立案制度的完善或重建埋下了理论之基。其二,主要分析了目前的立案制度存在哪些缺陷不利于维护起诉人维权诉讼,破坏了社会良好秩序。从理论、立法和司法实践角度分析了目前立案制度存在的问题。为了保障良好社会秩序必须从具体存在的问题着手考虑立案制度的改革或完善。其三,立足于国际范围,就民事立案制度而言,逐个分析、考察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具有代表性国家的民事立案制度,是否存在立案难现象,他们是怎样保护起诉人诉权的,对此再总结两大法系民事立案优点为我所用。其四,经过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的铺垫,考虑我国民事立案制度应当朝着哪个方向发展,针对目前的民事立案制度我们应该该怎样取舍。或在改革之后,面对可能引发的其他不利局面而我们应如何应对,针对上述问题,本章从不同角度提出不同的方案来维护新制度功能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