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网格化治理中工具理性的异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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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末单位制社会解体后,基层社会向着原子化方向发展,社会矛盾越来越呈现出复杂、多发的态势,基层治理过程中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频率和规模显著提高,而传统的治理体制在这一背景下难以应对,基层行政组织担负起管理任务的同时还需要向基层社会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一直处于满负载甚至是超负荷的运行状态。为回应这一难题,网格化治理应运而生,并在短时间内在全国范围内有越演越烈的趋势,对于网格化治理的研究也日渐兴起。网格化治理借由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了对城市基层治理的流程重新塑造。借由地理信息技术将城市细分为网格,在运用城市部件管理,将治理事务进行编码分类,再通过网格员的定时巡查上报,将治理问题集中到网格指挥以及监督中心,移交给政府业务部门并在问题解决之后及时根据处理问题的表现进行绩效考核。这一治理模式,打破了以往部门之间信息不流通而导致的问题处理不及时,相互推诿责任等问题,并且在具体环节设计上意图实现从问题发现到处理评价的非人化,更多的依赖网格技术,体现了以治理技术精细化、高效率发展促进公共利益最大化的价值追求,是一种工具理性在基层治理中的具体表达。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基层治理所派生出的网格化治理,却逐渐成为基层治理实现其工具理性的异化物,与其产生对立、矛盾以及冲突,使得在运用网格这一行政技术工具解决具体治理问题时显得低效甚至于无效。本文把上述这种现象称为,城市网格化治理中的工具理性异化。本文针对这一现象,展开了三部分论述,包括城市网格化治理中工具理性异化的表现形式、异化的成因分析以及解决异化的路径分析。在第一部分中,讨论了异化的表现形式首先包括形式异化即:治理工具与治理目的关系倒置产生的结构内卷以及技术与治理关系错位导致的形式僵化;其次包括实质异化即:网格化治理侵犯公民私权以及与科层结构产生了冲突。在第二部分中,就网格化治理工具理性异化的成因展开了分析,认为这一现象产生的根源首先包括对技术与法治关系认识错误,具体而言是没有正确的认识到技术治理与法治在各自所遵循的逻辑和包含的要素上具有的诸多不同。其次是民主参与机制的缺失,即网格化治理排除了民众参与,削弱和消解基层群众自治能力,导致合法性受到质疑。最后是法治环境的缺失,包括网格员身份模糊不清,针对网格体系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以及基层治理法治化与智能化固有的矛盾。在第三部分中,初步探讨了克服这种异化的可能路径,包括应当持续不断的推进技术治理的法律归化、探索基层民主治理的方式,同时还应当善用地方性治理知识,将基层治理中根深蒂固的数目字管理观念转变为到人本化治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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