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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也日趋严重,环境纠纷也随之产生。环境纠纷是指由于环境侵害产生的公民、法人、社会组织之间基于其环境权利义务的争议。在我国,环境纠纷解决机制主要有协商、行政调解和诉讼等方式。经过实践的证明,这些纠纷处理方式都存在一定的缺陷,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这就需要其他的纠纷解决方式来弥补。仲裁是一种有效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但是在我国环境纠纷解决机制领域,仲裁无论在立法或是实践上都未得到足够的重视。本文的研究目的就在于,在构建环境纠纷仲裁的制度框架下,将仲裁制度应用于解决环境纠纷,以实现环境纠纷救济途径的多元化。其关键问题是要将仲裁制度与环境纠纷的特点紧密结合起来,体现仲裁制度解决环境纠纷的特殊价值。
本文除了导论部分外,分为四章。
第一章是“环境纠纷仲裁制度的概述”。这一章主要对环境纠纷的概念和特征进行分析,结合现行环境纠纷解决机制,提出环境纠纷仲裁制度;并通过对行环境纠纷仲裁特征的研究,为我国环境纠纷仲裁制度的构建作铺垫。
第二章是“构建环境纠纷仲裁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这一章分析构建环境纠纷仲裁制度的必要性时,指出当前环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中各种制度存在问题,提出建立我国环境仲裁制度是我国环境执法实践的需要,明确了环境纠纷仲裁制度解决环境纠纷的自身优势。在分析环境纠纷仲裁制度可行性时,主要从现行法律规定、我国实践基础和国际实践三方面入手,明确了环境纠纷仲裁制度在我国实行的可能。
第三章是“环境纠纷仲裁制度现状研究”。这一章主要从国内和国外两个角度,对环境纠纷仲裁制度的现状进行考察。对我国的环境纠纷仲裁制度现状的考察,主要从完善和构建的角度分析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国外的环境纠纷仲裁制度的考察,主要得出国外环境纠纷仲裁制度对我国制度构建的启示,寻求我国环境纠纷制度构建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案。
第四章是“我国环境纠纷仲裁制度的构建”。这一章是文章的核心也是最后落脚点。主要从构建环境纠纷仲裁制度的指导性原则、环境纠纷仲裁制度构建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环境纠纷仲裁制度的司法监督三个方面进行探讨,从理论上对环境纠纷仲裁制度的构建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限于学识,笔者提出的问题仅仅是冰山一角,还需要各位老师指点和学界更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