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世纪八十年代初,吉尔德(G.Gilder)、默里(C.Murray)、米德(L.Mead)等人通过研究发现,美国的社会救助制度中出现了“福利依赖”现象。为了解决“福利依赖”问题,美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救助制度改革。在我国,为适应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救助制度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目前已形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随着救助制度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同样出现了关于“福利依赖”的担忧,并且矛头直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为出现了“低保养懒汉”的问题。本文重新对城市低保制度受助者中的“不值得救助者”进行了界定,以处于劳动年龄并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受助者作为研究对象,将其依赖行为与美国受助者的典型“福利依赖”行为进行了对比,发现两者在受助的初始动机、福利动态与工作逻辑上存在较大区别,低保制度中的有劳动能力者既没有获取慷慨救助金的初始动机,又保持了正常的工作逻辑,因而区别于典型的“福利依赖”,故本文将城市低保制度中有劳动能力者长期受助的现象定义为“非典型福利依赖”。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和社会变迁的不断深入,城市贫困群体的生命历程发生了变迁。对于处于劳动年龄并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受助者而言,由于受到重大事件、家庭生活关联与宏观社会变迁的影响,其个人生命轨迹不断滑落,所在家庭也发生整体陷落,导致救助需求出现了变化。但是,现行的救助制度并未考虑生命历程变迁带来的影响,因此未及时进行救助制度的调整,导致有劳动能力的受助者未获得有效的制度支持,只能长期滞留在救助制度中。可见,现行救助制度提供的制度支持与受助者变化了的生命历程出现了不匹配的问题,使救助制度的效果未得到充分发挥,导致有劳动能力者不得不长期接受救助。围绕着“非典型福利依赖”的研究主题,本文的研究问题是:生命历程与制度支持的不匹配是如何催生“非典型福利依赖”的?应当如何调整生命历程与制度支持间的关系,使两者全面匹配,以最大地发挥救助制度的效果,并最终消除“非典型福利依赖”?通过运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本文一方面借助已有数据库中的数据对城市低保制度中有劳动能力者长期受助的情况进行了初步考察,以将之与典型的“福利依赖”进行对比,另一方面收集了南京市与常州市低保制度受助者中有劳动能力者的一手资料,通过量化分析和质性分析来详细展现“非典型福利依赖”的现状与生成逻辑。本研究首先借助已有的数据描述目前城市低保制度中有劳动能力者长期接受救助的现状,并尝试将此现象与典型的“福利依赖”问题进行对比,以明确划分“典型福利依赖”与“非典型福利依赖”的界限。其次,本文以南京市和常州市的调查数据详细说明城市低保制度中“非典型福利依赖者”的表现,对“非典型福利依赖”的类型进行了划分,并从重大事件、生活关联、宏观社会变迁三个向度分析了受助者生命历程的变迁。再次,本文分析了不同类型“非典型福利依赖者”因生命历程变迁引发的救助需求的变化,同时还对“非典型福利依赖者”目前所获得的救助制度支持进行了全面展示。通过对比“非典型福利依赖者”的救助需求与所获得的救助支持,本文重点分析了有劳动能力的受助者所面对的生命历程与制度支持不匹配的问题,并尝试从救助制度的施助理念、“应急”与“激活”等方面寻找催生“非典型福利依赖”的制度原因。最后,本文提出在对社会救助制度进行调整和适应的基础上建立“应急”+“激活”的城市组合式救助制度,实现在“应急”的基础上“激活”受助者,并借助组合式救助消除依赖诱因,以提高制度支持与生命历程的匹配度,进而充分发挥救助制度的效果,最终消除“非典型福利依赖”。通过研究,本文的主要结论是:城市低保制度中有劳动能力者长期受助的现象是“非典型福利依赖”现象,催生该现象的制度原因在于现行救助制度提供的制度支持与受助者变化了的生命历程并不匹配。为了消除“非典型福利依赖”现象,首先应当对社会救助制度进行重新定位,形成对生命历程的干预意识,实施积极救助理念;其次需要提高社会救助制度的应急水平,并帮助“非典型福利依赖者”恢复自我保障能力;再次应当通过更新再就业激活体系,开辟“非典型福利依赖者”向上竞争的通道,帮助其恢复自立能力;最后需要建立组合式的救助制度,借助平行救助结构、激励型救助金发放模式、个性化的救助方案来消除依赖诱因,进而使“非典型福利依赖者”蹦出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