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下对于纪录片的研究常常从“电视纪录片”这样一个名词展开。电视艺术同电影艺术一样,以其自身所具备的技术特性,以“运动的声画影像”为媒介本质,在提供给人们独特的审美享受的同时并产生不同的审美价值判断标准。与文字记录的人类文明史相同,同样承担了文化载体的重任。纪录片作为影像的一个片种,电视节目的一个种类,有着重要的人文精神价值内涵。总结分析长期的研究看来,关于纪录片的研究一种是将它同电视纪录片模糊化处理,二是将纪录片同访谈类等纪实类电视节目模糊化,只是单纯关注纪录片创作过程中与技术媒体的关系,或者单纯分析纪录片的文化内涵;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纪录片这样一种承载高度文化价值的艺术形式却遭遇了市场经济带来的冲击,纪录片发展受到阻碍的原因又在那里?文章试从这几个问题入手展开论述:首先对于纪录片的概念本身并未给出明确的界定,而是以美国的纪录片产业化运作为例展开论述,结合时代背景对纪录片的创作活动做了总结性的追溯;接下来,对于我国纪录片的创作活动,追本溯源做了类型化的分析,而不是单纯对纪录片创作模式进行传统的归纳总结;在对中外纪录片发展有了全面的了解之后,按照艺术媒介决定论思想总结纪录片与电视纪录片之间的内在区别与联系,最后分析在娱乐化时代背景之下,技术对人的“异化”以及“碎片化”阅读时代快餐式文化消费给纪录片这一“时间影像”带来的冲击。只有在正确区分影像艺术本质特征基础上,才能够对纪录片进行合理的总结论述,这样的艺术理论才能更好地指导艺术实践创作,并在公共文化领域发挥真正的文化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