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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承担着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职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迫切需要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近年来,随着工商部门监管服务责任的加大,面临的监管执法责任风险也在增加。根据当前工商事业发展实际,应当创新思维,科学管理,着力构建职业风险防范管理体系,积极探索规避责任风险的道路,推进科学规范行政,推动工商行政管理监管和服务职能到位。通过对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目前面临的潜在风险点的源头主要可分为体系内部自身导致的和外部大环境促生的。为让工商行政管理的监管执法工作更加高效、让消极影响(损失)最小化,我们可以用风险管理理论的方法分别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寻找合适有效的风险规避对策。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的规定和法律法规的授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主要职责可分为行政许可、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三大块。工商监管执法的责任风险贯穿三大责任体系的每一个工作环节,潜藏于每一个工作岗位。我国现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行政许可项目较多,分散于执行的各个主体法中,但适用行政许可的范围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市场主体申请准入,申请退出的行政许可。包括各种类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的行政许可和年度检验的行政许可;2、申请广告经营的行政许可;3、其他类型行政许可,如:经纪资格认定的行政许可、申请开办商品展销会的行政许可、开办商品交易市场的行政许可等。要规避行政许可审批各环节中潜在的风险点,只有依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廉洁意识,用耐心、细心、责任心来认真对待每一次的行政许可申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市场监管职责主要涉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有形市场监管、广告监管、经纪活动监管、合同监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很多方面。监管面宽、监管责任大,相应的风险点也很多。在牢固确立工商行政管理职权法定意识的基础上,来理解职能、认清职责、履职尽责,才能有效控制风险。面对动态、开放、信息化社会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日益凸现的监管矛盾和繁重的监管任务,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尤其是基层工商部门,一方面在人员少、任务重、风险高、责任大的前提下,必须积极探索监管新思路、新模式和新方法,依法明确监管责任,严格监管程序,提升监管质量。另一方面要建立追究过错责任制,逐步形成一种“职责明确、管理规范、层级互动、良性循环”的管理体制。形成大监管、大服务的局面,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的同时,规避市场监管的风险。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过程中,对违法经营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取缔和处罚。规避行政执法风险点的最关键方法就是依法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办案程序、处罚标准等重要事项入手,针对易出问题的环节,制定工作规范,硬化执法标准,对原则性执法规定和常见违法行为量罚标准进行量化,减少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同时,明确执法职责、权限和责任,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执法岗位责任制,使每个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都严格遵循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这六条依法行政的基本行为准则。除了因监管执法人员自身素质造成的内部风险点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切实履行职责的时候还要应对来自外部大环境造成的风险。根据其风险来源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由于政府保护和发展当地经济而与工商职能冲突引发的政治风险;接受上级行政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引发的行政风险;由于现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不严密引发的法律风险;由于工商的监管执法行为给社会大众造成影响引发的社会风险;由于监管服务对象的复杂性引发的工商监管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风险等。面对这几类风险,我们一是要紧紧围绕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找准推进工商工作的结合点,注重追求工商行政管理的社会效益,与当地政府积极配合,争取尊重与支持;二是要统筹兼顾,形成合力。对一些职能交叉,涉及多部门职能的监管问题要及时上报,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监管成效,推动监管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要在务实高效的前提下,加快法规建设,完善与工商行政管理履职尽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四是要增强工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商执法的权威性,主动作为、服务社会,促进工商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从而实现从根本上规避工商人员的职业风险;五是在监管执法工作中,要加强普法宣传和信息沟通,有效减少行政执法中出现的矛盾与冲突;六是要建立完善工商行政执法人员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对暴力抗法等恶性事件予以坚决的打击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