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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制造业大国,但“大而不强”的矛盾依然困扰着我国制造业,产业内转型升级势在必行,高端装备制造业作为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引擎,从企业外部融资方面来看,装备制造业的投资活动受制于其长周期性和技术研发的偶然性,会遭遇融资约束冲击。为了应对我国面临的经济新常态,稳步推进供给侧改革,促进产业升级,《中国制造2025》提出支持重点领域大型制造业企业集团开展产融结合试点,通过融资租赁方式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在此背景下,如何将融资租赁的优势与高端装备制造业生产效率提升有效结合,助力我国产业升级,不仅涉及我国金融手段服务实体经济的现实问题,还是一个崭新的重要理论命题。
基于我国融资租赁市场现状,本文在融资租赁模式研究过程中将其划分为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两大类。这两类交易的关键的区别在于,在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时,厂商的身份与承租人的身份是否发生重合,以及其交易目的是新设备的投入还是将物化设备资产转变为现金流。
基于两种租赁方式的动因和作用,结合已有的理论研究,本文选取2011年-2016年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所含161家企业的相关指标及数据,利用LP法计算各上市公司全要素生产率,手动收集融资租赁业务开展情况,检验了融资租赁业务开展与高端装备制造企业要素生产率变动的关系。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进行实证研究设计:第一部分在不区分融资租赁方式的情况下对总体样本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第二部分筛选出直接租赁与无租赁业务的样本检验直接租赁方式设备投资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第三部分筛选出售后回租与无租赁业务的样本,从资金流动性角度出发,引入中介变量净营运资本,检验售后回租方式通过增加企业流动性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实证结果发现,直接租赁业务对高端装备制造企业的影响效果不显著。售后回租业务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显著正相关,并且在中介变量净营运资本的传导机制下,通过完全中介效应检验,售后回租对加强企业流动性方面效果显著。
本文的研究为高端装备制造企业选择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了参考,也为融资租赁业务对高端装备制造企业生产效率的提升提供了新的视角。另外,针对研究结果和现实情况的结合,本文对融资租赁行业以及参与业务开展的出租人、承租人提出了政策性建议。
基于我国融资租赁市场现状,本文在融资租赁模式研究过程中将其划分为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两大类。这两类交易的关键的区别在于,在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时,厂商的身份与承租人的身份是否发生重合,以及其交易目的是新设备的投入还是将物化设备资产转变为现金流。
基于两种租赁方式的动因和作用,结合已有的理论研究,本文选取2011年-2016年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所含161家企业的相关指标及数据,利用LP法计算各上市公司全要素生产率,手动收集融资租赁业务开展情况,检验了融资租赁业务开展与高端装备制造企业要素生产率变动的关系。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进行实证研究设计:第一部分在不区分融资租赁方式的情况下对总体样本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第二部分筛选出直接租赁与无租赁业务的样本检验直接租赁方式设备投资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第三部分筛选出售后回租与无租赁业务的样本,从资金流动性角度出发,引入中介变量净营运资本,检验售后回租方式通过增加企业流动性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实证结果发现,直接租赁业务对高端装备制造企业的影响效果不显著。售后回租业务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显著正相关,并且在中介变量净营运资本的传导机制下,通过完全中介效应检验,售后回租对加强企业流动性方面效果显著。
本文的研究为高端装备制造企业选择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了参考,也为融资租赁业务对高端装备制造企业生产效率的提升提供了新的视角。另外,针对研究结果和现实情况的结合,本文对融资租赁行业以及参与业务开展的出租人、承租人提出了政策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