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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思想文化史中,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是个恒久而弥新的话题。随着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出现了全球性的环境危机。针对这个日益严重的问题,许多有识之士开始对人类面临的各方面问题进行彻底反思,西方环境伦理学家从批判传统伦理观、价值观出发,试图建立一种全新的伦理、价值体系,以彻底解决人类目前所面临的生态困境,他们试图重新确立人在人与自然关系中的地位。作为当代环境伦理学生态中心主义的旗手,罗尔斯顿提出以自然内在价值为核心的自然价值理论。主张自然具有客观的内在价值,与人的评价无关。他指出了传统价值观以人为中心、强调主体对客体的支配、征服和改造,把主体看成是凌驾于外部客体之上的高高在上的统治者的理论局限性,强调了人和自然的平等与和睦相处,要求人类超越自身狭隘人类学视野,重新确立对自然的尊重。罗尔斯顿的自然价值理论为我们重新认识自然的价值,为我们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新的视角,同时也为人类转变对自然的态度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研究并吸收罗尔斯顿的自然内在价值理论思想对于我们确立正确的生态观、实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作者首先对罗尔斯顿自然价值观念进行一次梳理,为了维护自然内在价值的客观存在性,对客观性的证明方法显得十分重要,因为这决定着自然内在价值的客观存在结论是否成立,所以本文对自然内在价值的客观存在性的证明方法进行辨析,进而来支持罗尔斯顿的自然内在价值的客观存在性;当我们承认自然价值的客观存在时,在人类的生活实践中又会发生自然价值和人的价值的冲突,那么我们该如何选择?本文作者试图从人和自然的地位比较中为我们的生存和发展寻找一个准确的价值定位,承认自然价值的客观存在,同时确立人的价值高于自然价值。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我们摆正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发展方式方面强调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考虑人的发展,实现无自然的人类向有自然的人类的发展模式转变,实现人和自然之间共同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