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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影响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和生产效率的重要因素,是每个国家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随着市场经济制度在我国的深入开展,资本力量也不断增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特别是近年来集体劳动争议事件不仅数量多,而且规模大、影响广,说明劳资矛盾已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集体谈判制度是经过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长期实践证明了的缓解劳资矛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有效途径,在我国引入之后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作为一种移植借鉴的制度,集体谈判在我国尚不成熟,学者们的本土化探索也主要集中在经济、政治、法律等角度上。集体谈判制度是一种需要劳动者广泛参与的制度,是否与本国劳动者的行为模式和思维偏好相适应,是关乎其运行效率的重要问题。因此从文化角度进一步研究集体谈判制度,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霍夫斯泰德文化维度理论为基础,综合运用定量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验证了文化对集体谈判主要特点的重要影响,并以此为基础为我国集体谈判制度的本土化建设提出了建议。 本研究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文献综述。通过对国内外有关集体谈判、文化及二者之间关系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回顾和总结,为本文的研究提供思路和理论支持。第二部分是文化维度与集体谈判特点的关系检验。主要运用SPSS16.0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回归分析,以验证文化对集体谈判特点的影响。第三部分是典型国家的集体谈判特点分析。主要从文化角度对美、德、日三个国家的集体谈判特点进行解析,从而对前文数据分析的结果做必要的支持和验证,进一步说明文化与集体谈判特点的关系。第四部分是我国集体谈判运行情况及文化维度的考察。通过分析我国集体谈判的现状及文化背景,探究我国集体谈判制度与文化的适应性及存在的改善空间。第五部分是政策建议。基于上文的分析,从集体谈判主体、结构、政府作用和法律建设四个角度提出集体谈判制度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