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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民工“临时夫妻”现象浮出水面,已经成为一个特殊的社会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本文从伦理学视角研究分析农民工“临时夫妻”问题,以伦理为价值指引寻求解决对策,以期减少农民工“临时夫妻”现象的发生。农民工“临时夫妻”是指户籍在农村的已婚外出务工人员,由于长期与法定配偶分居两地而临时与他人结为伴侣,如夫妻一般居家度日。其基本特征是:农民工“临时夫妻”主体双方或其中一方已婚;原则上不换掉自己的法定配偶,不拆散原有的家庭;其目的大都是为了各取所需,相互利用;其存续时间具有临时性,“夫妻”间关系脆弱易散;在感情上,“夫妻”双方大多不会倾注内心深处的感情。农民工“临时夫妻”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制度设计、企业管理、社会调控及个体方面存在着不合理因素和失当行为,而这些根源背后则深藏着伦理价值缺失的问题。即我国现行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正义的伦理原则,没有保障农民工的迁徙自由与平等权利;企业管理没有以人道主义的伦理原则作为其管理活动的价值指引;社会没有承担好对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帮扶、救助的伦理责任;农民工自身未遵守婚姻家庭的道德要求,家庭责任感不强。农民工“临时夫妻”现象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威胁家庭稳定及和谐,颠覆了家庭伦理观念并扭曲社会道德观念,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必须采取有效路径解决这种不合理现象。从伦理方面寻求的解决路径有:政府的制度设计应给农民工以伦理关怀,在制度建设中实现自由、平等的正义原则;企业管理实行人道主义的伦理原则,注重农民工的基本生存需要及精神福利,并对其进行道德教育与监督,帮助农民工完善道德人格;社会担负起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伦理责任,加强道德建设与法制宣传,对农民工实行帮扶救助,理性评价农民工“临时夫妻”行为,并帮助其纠正这种不道德行为。农民工自身要遵循家庭伦理的道德要求,努力维护夫妻感情,担负起应有的家庭责任,通过克制、升华等道德的方式调控自己的身心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