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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为巩固新生的国家政权,面对一穷二白的国内经济,为了赢得人民的拥护,体现人民的利益,开展了废除封建土地占有制的土地改革,它不仅废除了封建土地剥削制度,消灭了地主阶级,使亿万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且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根本上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为建国初期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湖南省平江县是一个地处三省(湖南、湖北、江西)三县(平江县、通城县、修水县)交界的地方,是革命老区,革命基础较好,但反革命势力也较强大,历来是革命和反革命势力争夺的要地。平江解放后,潜伏的反动势力在进行垂死挣扎,土匪活动猖獗。散布在四乡的反动党政骨干、土匪数千人。较大的就有七股,他们打家劫舍、放火放毒、成立反革命组织,扰乱社会秩序,威胁人民生命安全,破坏减租减息和生产建设,社会秩序动荡不安。 1949年7月18日平江解放后,党中央从老解放区山西抽调65名干部接管平江,平江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央、地委指示精神,在土改运动开始前,展开了毫不手软的清匪反霸斗争。清匪反霸为土改的顺利进行创造了安定的环境。 中国农民非常渴望得到土地,十分拥护土地改革。在湖南平江县的土地改革运动中,由于当时比较缺乏有经验的干部,农民的觉悟程度较低,宗族观念较重,加之反动势力还较强大等原因,土地改革并不是想象的那么顺利。在土地改革前夕,在县委和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了形式多样、深入细致的发动群众工作,培训了一批土地改革干部,于1950年4月在十四区的民主乡进行土改试点,1950年11月25日正式展开到1952年3月中旬结束,注意避开生产繁忙季节,采取波浪式的由点到面,分三批进行,第一批试点16个乡,第二批61个乡,第三批33个乡,还有43个乡在1951年冬至1952年3月结合土改复查全面完成土改。平江县土地改革一般经历了发动群众、划分阶级、没收征收土地财产、分配土地及其斗争果实,复查和动员生产几个阶段。 纵观平江县土地改革的过程,其成就毋庸置疑。农民经过土地改革获得了土地,改善了生活状况,使农村的土地占有制度合理化,彻底消灭了地主阶级,使干部得到了锻炼和提高。但由于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也有它不足的地方,诸如干部深入不够,贫雇农发动不够,对中农团结不够,匪特肃清不够,策略运用不当,有的干部用威胁代替政策,使土地改革中出现了一些过“左”行为,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