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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有两大表现类别,即声乐与器乐。所谓声乐是对歌唱艺术的总称,特指由人声唱出的带有语言的音乐。”1作为音乐的两大表现类别之一,声乐艺术是一门最古老的、最普遍的综合表演性的音乐种类,是人类千百年来的一项杰出创造,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紧密的伴随着人们的社会生活。它真实的反映了人和社会的需要,是人心灵本质的直接体现。它是唯一一种以人体本身作为乐器、用人声将文学与音乐相结合形成既优于单纯的诗歌朗诵,又优于纯粹的器乐演奏而使音乐和文学的功能都得到增强的音乐表现形式。它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几乎是任何艺术表现形式都无法比拟的。它无与伦比的人声表现手段,人性化的表现方法,亲切的情感表达,生动的音乐诠释,广泛的听众参与,直接、迅速的社会功能奠定了它在音乐艺术中的独特地位。音乐教育的核心是审美教育。音乐的审美教育即美感教育,“它是培养受教育者感受美、鉴赏美、评价美、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2,是培养人审美能力、审美趣味、审美情操的教育。音乐审美教育的主要任务在于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审美感受力从而获得一种审美体验。作为审美体验的一种艺术形式,声乐艺术在展示其审美功能的方法和形式上是极其独特而富有魅力的。声乐艺术歌词的语言美、曲作的音乐美、歌唱的声音美、情感美、舞台表演美等审美要素都是其魅力的体现。只有把这些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审美要素统一结合起来,用正确的审美观念来指导实践,才能体现出声乐艺术美的本质特征,把握声乐艺术的整体美,使声乐艺术富有更强的生命力、表现力和感染力。文章从实践中提炼理论,再以理论指导实践,结合自身的一些学习体会和校内外的一些教学实践,从音乐审美教育的角度出发,总结了审美教育的内涵、特征等基本要素,并接着阐述了声乐艺术的审美教育特征,重点分析了声乐艺术的审美要素,最后阐述了根据审美教育的要求和原则对声乐教学提出的一些建议,希望能为声乐艺术整体美的研究和以审美教育思路为前提的声乐艺术的演唱及教学实践提供一些参考性的指导,让人声之美的艺术魅力得到更加充分的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