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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首要资源,是自然生态和环境的最基本要素,维系着人类社会的生存与进步。目前人类正面临着水资源危机,水荒已成为全球性问题,日益严重的水资源危机已经极大地制约了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是世界上江河众多的国家之一,水资源总量居全球第6位,但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属于缺水国家。不仅如此,我国水资源质量不断下降,水污染事故层出不穷,给社会经济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为了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世界各国都在努力探索新的水资源管理体制,而要有好的管理体制,国家的介入是必然的。国家权力在水资源保护领域的组织和运作都要由水资源管理体制加以规定,尽管我国的管理体制发展的很快,但现行的水资源管理体制还是有很多问题,远远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要求。本文力图从法律角度对我国现行水资源管理体制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综合运用生态学、环境法学、经济学、行政法等学科中的相关知识进行分析论证,并借鉴国外的经验和理论,对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的完善提出建议,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全文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水资源管理体制的概述,主要就是对水资源的概述和水资源管理体制的法律内涵作了简单介绍。第二部分阐述了水资源管理体制的理论基础,包括水资源的公共性中政府的干预的必要性、可持续发展中政府的生态职责、环境公平原则的法理基础。第三部分阐述了我国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立法沿革和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的弊端。第四部分对国外水资源管理体制的介绍,考察了部分国家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主要是法国、澳大利亚、墨西哥在此领域成果较为突出的国家,给我国的借鉴和启示。第五部分主要是完善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的法律思考。一是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的法律原则,主要从效率原则、协调原则、民主决策原则入手;二是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