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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代玉器不仅包括契丹建辽之际的玉制品,同时也包含契丹建辽前所用玉器。辽玉的来源十分广泛,既有本国制造,也有中外各国的礼聘。丰富的文献记载和文物考古资料表明,辽代玉器在辽朝上流社会生活中有着十分广泛的应用,从其使用功能上说,主要有礼乐用玉、官服玉带、玉饰鞍马用具、日用器具和佛教用玉5大类。由于使用和流通的普遍,某种意义上说,玉器在辽代社会还具有一定的硬通货功能。辽代早期玉器的形制多为带饰、马具、臂鞲、璎珞、珠、管、吊坠、佩饰等,材质以和田玉、玛瑙、琥珀为主,兼有少量水晶、绿松石、玻璃制品。这一时期有部分工艺精湛的玉器并非辽境出产,很有可能是西域之物或唐代之物。圣宗、兴宗执政的辽朝中期,随着进一步的军事扩张、国力逐渐强盛,契丹人对治玉和用玉制度日趋成熟和完善。这一时期出土的玉器,就其数量之大和品质之精来说,均明显超越了前期阶段。此间的玉器从器物形制与早期制品相较,增加了动物造型玉器及文房用具,早期具有突厥文化特色的勾舌形马具消失不见,出现了佛教题材的器物,如玉飞天、玉法器、舍利子等。辽朝晚期的玉器形制与早、中期相比较,带具、马具数量锐减,多以珠、管、小型佩件为主。其材质多为玉制品和玛瑙,而琥珀和水晶的使用量较前两期明显减少,同时有少量料玉、绿松石制品出土。从材质上分析,辽代玉器的材质主要有软玉、琥珀、玛瑙、水晶、巴林石、玻璃、绿松石、料玉制品等多种。契丹建辽期间,其军政势力范围已经向西扩展到了包括和田闪玉产区在内的中亚、西亚一带,辽朝与西域属国之间频繁的商贸、聘使往来,应是辽朝玉料的主要来源。在辽境内出土的玉器制品中,只有巴林石制品可以准确判断为取材于契丹本土,其工艺技法能更准确的反映出契丹本民族的风格特点,因此,辽代巴林石制品对判断辽代玉器制品有着重要的标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