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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营服务外包可以认为是在准公共物品的供应过程中引入市场化手段,由私人部门或是私人部门与铁路部门合作生产准公共物品和服务,政府通过契约关系把提供准公共物品的职能转移到私人部门或合作项目中。本文基于交易成本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与核心竞争力理论,分析了铁路运营服务外包决策中的问题和与之相关的选择,即是将铁路运营服务外包,还是自已内部运营,并建立了一个综合决策模型,阐述铁路运营服务外包的决策思路和方法。文中首先介绍了外包历史演进进程及主要研究意义,接下来对铁路运营服务外包的内涵和特征进行了解释,并从交易成本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核心竞争力理论三个视角对铁路运营服务外包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铁路运营服务外包的成功与否,决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从过程的角度建立了一个外包综合决策模型,希望能在较大程度上保证铁路部门外包决策的质量。模型从核心能力识别、经济、技术、外包商自身能力及社会关系等多方面构建了综合决策框架,并基于上述的几方面因素将整个模型分为四个部分,并对整个模型中各个环节进行了具体分析论证。该决策模型使外包决策过程经过了初步分析、具体模式选择、外包商能力分析和激励机制的设计四方面决策,尽可能确保外包内容决策的正确性、有效性和可行性。文章接下来对外包决策后的结果分情况进行了讨论:铁路运营服务选择外包或进行内制。若选择了外包模式,则具体针对三种外包模式所具有的优势和劣势进行了说明,并列举实例进行佐证。若选择了内制模式,则根据现有铁路部门(以运输局为例说明)的组织特点提出了需要改进的地方,并针对这些组织缺陷对组织进行了新的设计,希望以敏捷型组织设计的理念完成对铁路部门中不合理的组织结构进行调整,使之成为一个高效率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