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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请求、拒绝、感谢、劝说等言语行为的研究相比,有关二语学习者“不赞同”言语行为的研究仍比较欠缺。针对这一情况,本文对中国英语学习者的“不赞同”言语行为进行了语用研究,旨在发现中国英语学习者是如何实施这一言语行为的,并将结果与Beebe & Takahashi(1989)对美国人实施该言语行为的表现进行比较。本研究的对象是某大学30名大一学生和30名大四学生。数据的收集采用了语篇补全测试问卷(DCT)和单项选择问卷相结合的方法。数据分析包括考察“不赞同”策略使用的频率和偏好,以及语用距离、语言水平及性别等变量与“不赞同”言语行为直接性程度的关系。 研究发现,中国英语学习者在实施这一言语行为时都倾向于“提出不同观点(counterclaim)”和“直接反对(contradiction)”这两种策略,且他们都以“解释(explanation)”作为主要缓和策略。然而不同年级组和不同性别受试在实施这一言语行为时还是存在一些差异。具体说来,低年级组使用“直接反对”这一策略的频率大大高于高年级组,他们还使用更多的诸如“威胁性言语(threat)”“攻击性话语(insult)”等策略来强化“不赞同”这一言语行为。在比较性别差异时,本研究发现女生使用“缓和策略”的频率大大高于男生,而男生使用“直接反对”和强化策略“攻击性话语”的频率比女生高得多。同时,本研究还发现语用距离与“不赞同”言语行为的语势强弱存在正相关的关系。也就是说,随着话语双方之间语用距离的拉大,“不赞同”言语行为的语势也随着加强。另外,在与Beebe & Takahashi(1989)对美国人实施该言语行为的表现进行对比后,本研究还发现中国英语学习者的表达方式更为直接,且使用的缓和策略不如美国人那般多样化。 上述发现对我国的外语教学与学习有一定启示。比如教学中应重视语言形式的恰当运用和交际策略的培养,而不是语言形式的正确性,注意语境教学。当然本研究还有一些不足之处,很多问题还有待人们的深入系统研究。